今年,最高法院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立体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建设,全面推进升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上,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建设推进先行了一步。经过近两年的全力推动,安徽各级法院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由点到面的铺开,自量到质的跃升,整体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个个宽敞明亮、设施齐全、温馨舒适的诉讼服务中心在江淮大地纷纷落成,截至目前,全省126个法院,已有93个建成诉讼服务中心,面积总计6.07万平方米,平均每个诉讼服务中心约653平方米,其他未建成的法院也在积极建设推进中。
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注重各级法院统一推进的同时,更注重统筹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信息化、亲民化,着力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将除庭审以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项整合为23项功能,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可办理立案、查询咨询、诉前保全、司法救助、费用缴退、递交材料、联系法官、申诉信访、判后答疑、查阅卷宗、司法辅助等事项,初步实现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印象、司法形象、司法权威”的窗口,折射“审判质量、审判作风、审判纪律”的窗口,发现、化解和预防重大敏感性案件的窗口。
诉讼服务一站式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再满足于法院原有“窗口”立案、信访,更希望享受到像“一站式”行政服务一样享受到司法服务,更多事项能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揽子完成,亲身体会到司法的公开、民主与便捷,期盼打一个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可预期,有尊严、受尊重的官司。实践证明,诉讼服务中心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能够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最佳平台。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问题看,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显然,如何给人民群众留好“第一印象”,如何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解决“六难”问题,营造社会认同司法、信任司法、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直接关乎司法形象的树立和司法作风的转变。
如何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应该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面向群众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根本目的,要把群众的合法合理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坚持群众满意判断标准,铺设群众与法院交流沟通的绿色通道。面向基层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根本要求,基层法院承担着最重的服务群众任务,也是推进建设过程的薄弱环节,必须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向基层倾斜。面向实际是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客观考量,各地基础条件、地域特点、案件特点都决定了不能搞“一刀切”的建设方式,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推进建设。
安徽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短时间化茧为蝶,实现质的飞跃,由试点时的“盆景”发展成一个亮丽“风景”,在于抓住“顶层设计”这一关键,把握“统筹推进”这一方法,依靠“动态考核”这一抓手。全省各级法院都把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种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资源,将诉讼服务中心定位为“一站式”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场所,建设中的每一个细节始终把服务、方便群众摆在第一位置,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下大力气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从而保证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规范统一,实现了“一站式”办公、集约化管理。
诉讼服务中心在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发挥着“牛鼻子”的作用,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带动性、关联性。这项基础性工作,可以发挥其杠杆作用和放射效应,撬动和促进立案、信访、司法救助、诉调对接、便民利民、诉讼保全、判后答疑等其他许多工作的发展。诉讼服务中心是一个窗口,不仅要建设好,展示司法形象,更要提高服务水平,赢得群众认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只有承载更多司法功能,才能更好地回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方面有更大作为。安徽法院准确定位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将除庭审之外可向人民群众提供的诉讼服务项目集合于诉讼服务中心,包括了法院各部门的诉讼服务内容,着力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安徽法院还不断创出便民服务新路子: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文件,由司法行政部门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实行互认互通,确保困难群众能打得起官司;有的法院采用二维码、网络平台、短信平台、QQ工作站等向当事人推送数据信息,将现代科技融入诉讼服务;一些基层法院在人民法庭推行诉讼服务站建设或将便民诉讼服务点建到乡镇和社区,将规范化建设延伸至法院工作最前沿,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诉讼事项。
涉诉信访第一线
诉讼服务中心既是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依法诉讼的窗口,也是各种重大敏感案件应对的第一场所,能在预防、处置重大敏感案件,预警、防控重大涉诉信访事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效促进重大敏感案件在“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被防控,第一时间被化解”,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重大敏感案件的信访问题发生。
当前许多信访问题往往是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交织,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交织,带有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的典型特点。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的,有不少是“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很难简单地套用“合法或不合法”的概念来判断解决,需要法院把群众普遍认可的“道理”、“情理”贯穿其中,实现信访矛盾化解“情、理、法”的融合。这就决定了法院在工作理念上,要树立“民心大于天”的观点,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用真情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在工作方法上,除了要做到对案件依法纠错这个基本要求外,还要积极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的衔接,联合政府职能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社会慈善机构,尽力帮助信访人解决低保、就业、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
涉诉信访工作实现情、理、法的统一,既是维护民生权益的必要内容,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现实需要。司法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只有树立司法权威,才是化解涉诉信访的根本之道,绝不能单纯为了所谓的化解就放弃法律原则,让信访演变成追逐法律和政策之外高额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各级法院既要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在纠错中提高审判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又要特别注意维护司法的既判力,维护已经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不能为了片面迎合当事人不合理诉求而随意改判或发回重审。同时,对那些无理缠访、闹访,触犯法律底线、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掌握、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警示教育违法上访人员
安徽省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树立起全系统“大信访”观念,建立统一指导,统一调度,统一交办,统一督办,统一责任的“五统一”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分工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责任落实,统一建设,规范运行”的工作大格局,增强化解涉诉信访的合力和效果。为解决“入口不畅”问题,出台了诉访分离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诉”与“访”的范围,提出分别处理的措施,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事项,及时导入司法程序依法办理。为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对负责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再审业务部门力量进行充实,职能进行调整,形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查、再审一体承担的工作新格局。为解决“出口不畅”问题,对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后的后续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采取交至地方落实稳控帮扶责任、省高院巡回督导帮助解决等工作机制。为拓展群众信访渠道,安徽法院全面开通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平台,规范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办理规程,初步形成专人负责、场所固定、办理规范的网络信访办理工作态势。为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走出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工作新路径。安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源头治理、信访接待化解功能的发挥成效显著,在最高法院通报的去年涉诉信访考核成绩中,安徽涉诉信访综合考评、案访比均居全国第三。
在巩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果的同时,安徽基层法院开始强化诉讼服务延伸,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提供便民服务,开展远程立案。在交通不便、路途偏远的地区,设立乡(镇)、村(社区)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办理诉讼事务,形成“庭、站、点、员”四位一体覆盖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作用。(作者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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