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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大东区法院以“大合议制”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2014-10-21 14:30: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审判权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大合议制”,努力促进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大合议制”改变了以往合议庭通常的三人模式,将合议庭扩充至五人,由两名法官和三名人民陪审员构成,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数量增加并多于法官人数,便于将普通群众的生活常识、个体经验和人文观念融入庭审,便于公众切身领略法律的规则和精神,既能充分保证人民参与审判、强化司法公开,又能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削弱社会对法官的负面看法。在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如果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意见不一致、而且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占多数,人民陪审员则可以申请将案件提交陪审委员会讨论,以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目前,该院已有三起案件采用“大合议制”顺利结案,并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下一步,该院将不断调整完善“大合议制”改革方案,以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和优势。(邢家新)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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