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回应网上司法拍卖实为让渡司法拍卖权等质疑
司法网拍主体均为法院从未转移
随着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杜建华打开羊圈向买家交付492只活羊,并向申请执行人马某发放执行款,河南省首例活物司法拍卖成功交付。
此前,江苏法院曾成功拍卖生猪、骏马、观赏性金龙鱼等活物。从最初的房产、汽车到现在的加油站、活物,司法网拍正朝着“所有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均可网上拍卖”的目标迈进。
由于触动了一些群体的利益,法院司法网拍实为让渡司法拍卖权、网站利用保证金谋利、安全性无法保证等质疑声此起彼伏。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第五届执行论坛上,法学专家和执行法官们一致认为,司法网拍是法院自主行使司法拍卖公权力的一种形式。
本质为法院执行措施
“江苏法院司法网拍工作开展以来,很大一部分阻力来自拍卖行业,他们认为拍卖法明确规定拍卖行才有拍卖资质,法院和淘宝网没有资质,所以不可以自己组织拍卖,只能由拍卖行开展拍卖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唐志荣开门见山提出这一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表示,新民事诉讼法明确,拍卖制度由过去人民法院将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交有关单位拍卖,改为直接由人民法院拍卖财产,不再交有关单位,“很多法官都没有意识到司法拍卖制度的这一重大修改”。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百晓峰认为,法院自己拍卖和委托拍卖都没有超出现有法律的规定。司法拍卖的主体从来都是法院,以前没有转交给拍卖公司,以后也不会转交给网络平台。
“司法拍卖与商业拍卖有本质区别,途径和方法选择上有变化,但本质没有变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苏福说,司法拍卖是案件执行的组成部分,是案件执行中的变价行为,权力必须由法院行使,并且应该由法院的执行部门来主导。
高透明成本低受欢迎
最高法近日召开的第二次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运用网络拍卖方式促进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实现案件管理系统和网络拍卖平台的对接,降低拍卖成本,杜绝幕后串通等行为,切实防止执行领域的司法腐败。
唐志荣介绍说,今年1月1日起,江苏法院规定所有涉讼资产一律网上拍卖。截至6月30日,江苏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目前尚未遭到一起投诉。
据悉,过去采取的委托司法拍卖,贬值拍卖、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屡见不鲜,不仅直接造成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也加剧了法院执行难度,易滋生腐败。专家们认为,司法网拍改变拍卖行的变相垄断,扩充了司法拍卖途径。
“多年来围绕委托拍卖进行的改革,其实就是增加社会主体的参与,进行权力上的物理隔离。”百晓峰说,利用网络的公开性增加社会主体的参与,可有效减少操控拍卖的空间。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表示,传统的委托拍卖,关键在于“人”,有人就有私心,就有人情关系的干预。“网络更好地应用了大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监督,所有参与进来的人都在监督,倒逼规范行使权力,规范拍卖行为。”
网拍平台可以多元化
最高法综合管理室法官谷峻杰介绍说,我国司法网拍主要有重庆、浙江和上海三种模式。
重庆法院最早于2009年开通网络拍卖,2011年,重庆高院指导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建立诉讼资产拍卖网,开始实行网络交易。模式特点为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公司通过交易所网络平台和联交所共同完成拍卖任务,利润三七开。2012年,最高法在全国推广重庆模式,诉讼资产拍卖网上升为最高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浙江在2012年利用淘宝网开展司法网拍。前期招商展示、接触咨询等工作,由法院执行部门和司法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法院仅利用淘宝网的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进行拍卖。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零佣金。
广西法院在全省选择38家标准化拍卖场所,现场和网络同步进行,实际上还是传统的现场拍卖,只不过增加网络参与通道。
肖建国表示,目前司法网拍本质上只有两种:自拍和委托拍卖,这是质的区分。
“可以制订司法拍卖平台标准,比如明确人员、资金、技术等,不一定局限于淘宝网,但是必须达到一定资历和标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马登科认为,不论传统模式还是网拍模式,都应该公开透明,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记者 蒋皓)
·重庆司法网拍拍出一宗近5.6亿元大单
·广东中山:恶意抬价阻止竞卖被处罚金5万 我国首罚司法网拍恶意竞拍
·广东中山法院对司法网拍恶意竞拍者作出处罚
·河南禁应为不为司法网拍
·河南首座加油站司法网拍689.4194万元成交溢价率318%
·北京丰台法院圆满完成首次机动车司法网拍
·北京丰台法院圆满完成首次机动车司法网拍
·浙江海宁法院印制手册宣传司法网拍
·司法网拍 堵“暗箱”提公信
·北京司法网拍首槌敲定一房产
·浙江高院将建立司法网拍房产银行按揭机制
·浙江将建立司法网拍房产银行按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