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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坚持法治主导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4-10-20 12:05: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法治主导、标本兼治,依法维稳、系统维稳、综合维稳、源头维稳,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尊法守法、理性文明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以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为重点,对市政府和49个市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9类行政职权及实施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组织市级行政部门就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472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条款,对应违法情形细化了处罚阶位,量化了处罚标准,并要求对自由裁量行为在办案卷宗中明确记载。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执法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投诉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构建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学党章、学宪法法律、读经典”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政法队伍政治业务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质量创佳评差、案件评查常态化,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因执法质量不高、作风不实、机械执法等引发不稳定问题。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先期预测评估,针对评估到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到“四个不出台”:违反有关法律政策的决策不出台,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决策不出台,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决策不出台,群众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严重情绪对立的决策不出台。自2007年以来,全市共对2849个重大事项实施了风险评估,对9个重点项目予以否决,对147个评估事项暂缓实施,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有效维护了法治权威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二是坚持诉访分离,强化依法治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各级各部门坚持开门接访,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随时接待来访群众,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市、县、镇、村四级建立了立体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及时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出台了《宝鸡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暂行办法》、《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方案》,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市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意见》、《涉诉信访案件约访接谈细则》。市检察院制定《检察受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创办《接访动态》专刊。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信访工作的决定》,制定《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暂行办法》。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政法机关与民政、卫生、人社、工会、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建立“1+6”救助机制,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与此同时,注重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出台了《宝鸡市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活动意见》、《宝鸡市处置异常上访应急预案》,建立了《宝鸡市党政机关门前信访秩序保障机制》,依法处理违法闹访行为,并制作播放正反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的问题明显改观。

三是坚守法治底线,强化依法维稳。坚持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维权与维稳的统一。针对近年来爆发的非法集资、兴麟房地产中介等涉众型案件,在政法机关抓紧依法办案、追赃,尽最大限度减少涉事群众经济损失的同时,有关部门及时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宣传法律、释疑解惑,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发《给你一双慧眼,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区别》、《法律不保护非法集资的经济损失》、《二手房买卖:请捂好你的钱袋子——兴麟房产事件的启示》等专稿,并在各县区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问题,采取规划部门以“一金两用”收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保证金与人社部门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两种路径,促使用工主体及时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由市级有关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对5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公司法人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地震慑了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分子。针对某民营旅游客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组织专题研判,责成有关部门搭建平台,指导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凤翔县在处置工程承包人毕某爬上60多米塔吊索债的事件中,及时协调涉事单位将拖欠的18.49万元工程款偿付到位,同时依法追究毕某扰乱社会秩序的责任,对其依法行政拘留,起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是从点滴小事切入,强化法治自觉。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校园”、“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依法治厂(企)”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十百千工程”,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把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建设法治城市有机结合,本着规则意识从细微处引导、法治秩序从细微处建构的理念,从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的衣食住行生活细则抓起,从一点一滴的违法行为管起,逐步让人们形成崇尚规则、尊法守礼的行为习惯。2014年以来,全面动员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数千名志愿者,在各交通十字路口引导车辆、行人文明有序出行,纠正交通违章行为。针对少数行人不服从引导、缺乏制约措施的问题,9月1日至12月10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千警交通大整治”专项活动,从市区公安各单位抽调机关民警550人、交警750人,定岗、定标、定责到位,将文明引导、警示提醒与依法处罚相结合,严格有序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各类专项活动,全面维护完善交通设施标识、标线;严厉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走禁行路线、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及车辆乱停乱放、占用盲道、驾驶员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整治渣土车、黄标车、农用车载客以及黑校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市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法治观念也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宝鸡市委政法委 陈雍翰 正督)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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