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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检察让法治浙江沁入百姓心田

2014-10-20 11:12: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今年7月初,温州市检察院为苍南的“老工伤”老方举行了一场公开答复会。参加这场答复会的不仅有75岁的老方和他的儿子,还有当地乡镇领导、村居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答复会之后,虽然老方最终拿到手的还是一份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但萦绕了30年的心结解开了,老方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此后,检察官还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更向他传递了法律的温情。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法治浙江的建设过程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推进执法公开工作,主动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让阳光照进检察工作的角角落落,让“法治浙江”理念深入人心。

2012年,三门出了一个“新鲜事”:检察机关在对一系列案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后,请来了当地的“两代表一委员”和村民代表,召开了通报会。通报会上,检察机关就相关案件的案情、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不予起诉的法律依据作了通报。

为了让老百姓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省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新的途径,积极推进执法公开。如今,公开听证、公开答复、法律监督决定公开宣告等案件公开途径和机制正越来越多地被检察机关运用,越来越多像老方这样的案件当事人和普通老百姓,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然而,执法公开不应只是对部分人群的公开,而应是对全社会的公开。对此,我省检察机关也是频频出招:2009年,省检察院和11个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全部建成;2010年6月30日,省检察院举行了首个“检察开放日”,各市检察院也纷纷跟进;2012年,“浙江检察”官方微博正式上线,这是全国检察机关的首个微博发布平台; 今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我省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全面上线;此外,我省检察系统还陆续开出微信公众平台,拍摄微电影反映检察官的工作生活……在老百姓看来,曾经有些神秘的检察机关不仅越来越阳光,还越来越透明,越来越亲切。

2010年,桐乡市看守所不仅所有监室都设了“检察信箱”,每个在押人员还都收到了检察官的联系约见卡,在押人员只要将联系约见卡投进信箱,就能向驻所检察官表达诉求。除了检察信箱、检察官约谈、出监所人员谈话等制度,全省105个驻监狱、看守所的检察室还实现了监控联网,强化了对监管活动的监督。

为了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规定》,明确重特大刑事案件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强化审判监督的制度机制,我省检察机关还会同法院从点到面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在起诉中提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量刑的建议,从而监督约束法官量刑行为。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问题如何解决?”不久前,在省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专题询问会上,一位委员的提问,问出了很多人的疑惑。其实,从2004年起,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就开始建立专门的自侦办案工作区,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确保反贪、反渎部门的讯问、询问工作在内部全程公开透明。同时,全省84个看守所的检察审讯室全部采取防护网物理隔离,客观上使检察人员无法接近被讯问人,杜绝了肢体接触等不文明办案行为的发生。“我们还全面推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每年开展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顾雪飞说,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在我省已被杜绝。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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