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锦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和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苏宏章书记提出的“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建设,推进服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努力做到积小安为大安,努力实现以基层平安促全省平安”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扎实开展“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高起点谋划工作布局
进一步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平安建设的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平安锦州创建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一把手”工程,工作进规划,经费进预算,绩效进考评。按照顶层设计、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平安锦州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4-2018)》,主要解决平安锦州建设大格局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资源整合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基层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的工作局面。每年将平安锦州建设列入年度市委工作要点,召开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市平安建设推进大会;每年由市综治委领导领衔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科学设计,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平安建设的的具体指导措施;每年确定1-2项平安实事项目,促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每年将市、县(市)区两级不低于20%的综治专项经费倾斜于基层基础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调动参与平安锦州建设的积极性;将每年平安建设考评作为对各地区、各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各级责任,进一步强调部门协作,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打破思维定势,消除部门“壁垒”,加强横向配合,搭建平安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共同应对日趋复杂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在维稳处突、化解矛盾、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互为协调联动,提 升平安创建整体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平安锦州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4-2018)》(锦委发[2014]7号)工作部署,市综治委特制定《平安锦州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五四三二一”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五四三二一”工作模式)。明确了“做大平台、做强网络、做实服务”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建立 “五四三二一”工作模式,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凝聚发展动力,整合资源配置,畅通信息渠道,夯实基层基础,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集中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的民生需求,建立健全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方式从“被动应对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解决问题”转变,从“事后执法执纪”向“源头服务管理”转变,切实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高我市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五级责任主体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基层单元网格为全市社会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四层管理平台即:市与县(市)区之间搭建协调指导平台,县(市)区与乡镇(街道)搭建指挥管理平台,乡镇(街道)与社区(村)搭建服务衔接平台,实现服务管理工作的直通直达;社区(村)与居民小区(村民组)搭建信息采集平台,开展面对面工作。体现综治委“高站位议事决策,综合性组织协调、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职能优势。三级网络体系即: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小区(村民组)基层综治工作网络;两级中心建设:是建设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两级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科学划分每一网格:要求城区社区和农村地区要按照地域特点,以“就地就近、方便管理”为原则,科学划分网格,形成“网内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充分利用网格优势,主动发现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服务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和社区(村)的每家每户,实现网格单元全覆盖。
高规格开展宣传发动
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平安锦州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光部署推进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建设工作,市委书记王明玉进行深入动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苏宏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苏宏章书记着重强调:
深化平安建设必须要在“深”上着力。一方面,要深化认识。要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工程来对待,把平安建设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共识。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始终以发展和动态的视角把握平安建设,把平安建设的工作触角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延伸到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各个领域,把工作的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消除工作隐患和盲点,最大程度地让群众感到平稳和安全。另一方面,要深化举措。要坚持系统治理,积极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依法治理,始终遵循法治取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来谋划、来推进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来研究、来解决平安建设面临的各类问题,切实将依法治理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要坚持综合治理,统筹运用经济、政治、文化、行政、法治等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做到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要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而在源头上消灭风险、消除隐患,在前端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深化平安建设必须要在“安”上用力。一方面,要全力做到安其民。要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把群众满意作为平安建设的“总标尺”,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条件下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能力。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深化命案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要全面实现民自安。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要努力探索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切实将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发动起来,为平安建设赢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积极推进平安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参与率,切实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让平安理念根植于群众的思想深处,使平安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深化平安建设必须要在“建”上发力。一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要对平安建设真正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把平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日程,以有力举措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各项任务细化实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健全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配合、强化合作,提升整体效能,形成最大合力,以此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有效进展。二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善于抓基层、注重打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以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的工作举措,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工作根基。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向宽领域迈进、向深层次发展,以小安积大安,以基层平安粗全局平安。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打造“三有三无”的政治生态,全面深化“五项教育”,全面确立“无以取向”,不断提升政法综治队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苏宏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平安锦州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平安锦州建设与法治锦州、生态锦州建设有机结合,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与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治安有机结合,与基层职权下放和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平安锦州建设向深层次、宽领域发展。
高标准实施组织推进
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必须建立和完善协作工作机制。
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锦委发[2014]11号),从基层党建任务上明确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建强战斗堡垒;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委员会建设的决定》,从组织建设上明确社区群众性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起由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长、楼长、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工作队伍。从工作机制上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要对社情民意、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梳理、研判甄别,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社会治理联抓”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对综合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服务项目、中心运行机制和管理进行规范;着手制定《锦州市构建社区“十分钟便民服务圈”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活服务、卫生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服务等47项纳入“十分钟便民服务圈”。
目前,全市115个乡镇(街道)新建综合服务中心88个,改扩建综合服务中心27个,按照“六个规范”的要求进行统一,统一了名称、组织领导架构、窗口设置、实行大厅式或通透式办公形式、建立统一工作模式、统一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市综治委统一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并与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成为群众办事的服务中心,安全防范保障的网格中心,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中心,社会治理的议事协调中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体系社会化、服务实体产业化的要求,构建各类方便快捷舒适的生活服务圈,形成政府公共服务、自助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法律援助等手段,引导居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促进基层平安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着眼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为载体,把应当提供而且能够提供的涉及群众需求的各类服务事项纳入工作范围,规范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服务程序和运行方式、服务制度和保障措施。
网格化建设过程中各县(市)区结合地域特点,科学划分网格。城市社区网格长由社区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计生服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担任;农村网格长由“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担任。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管理”的原则,城市社区按照自然居民小区内单元楼栋设楼长,担任网格员;驻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独立网格;农村自然屯每30户左右设一户综治中心户,中心户长兼任信息员。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进社区(村)的有利契机,组建网格员服务团队,完善网格基础工作,形成了“网内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使服务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和社区(村)的每家每户,基本实现网格单元全覆盖。(王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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