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寻求民间的帮助
法周刊:创建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的初衷是什么?
江涛:最早尝试司法协理网络工作的是婺源县人民法院赋春人民法庭。当时由于法庭人手少,法官基层情况不熟,办案孤军奋战,工作开展困难。为了寻求来自基层和民间的帮助,2004年初,赋春法庭初步建立了一个由乡镇党委牵头、法庭主导、村组干部参与的工作网络,当时叫“司法信息员联系网络”。这个网络的工作效果不错,引起了婺源法院的高度重视。2005年,在婺源县委的支持下,这一模式在全县推广。
婺源的成功尝试也引起了上饶中院的高度关注,经过深入调研后,市中院决定把“赋春经验”做大做强,把司法信息员网络更名为司法协助员网络并予以完善。2008年8月,上饶市委政法委和上饶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构建司法协助网络工作的指导意见》,司法协助员网络工作机制正式形成。
发展:功能逐渐升级改造
法周刊:司法协理网络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其现在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江涛:2008年司法协助员网络制度建立后,法官有了得力助手,事务减少,工作效率和办案效果都有提高,法庭很欢迎。但这只是解决了法庭的工作难题。应该说,我们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群众得到最好最方便的司法服务。为此,从2009年起,我们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模式的转型,按照“服务型、主动型、高效型”的要求,部署人民法庭司法方式、司法内容、司法作风三大转型,使司法协理与法庭转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经过几年的探索发展,我们实现了司法协理网络功能从方便法官到方便群众的转变,从引导诉讼到参与司法的转变,从协助司法到监督司法的转变。现在的司法协理网络,不仅是法官办案可以信赖、依托的好助手,更是基层群众寻求司法帮助的便民网,落实司法公开的工作网,推进司法民主的监督网。
作用:民主、公开和监督
法周刊:目前,人民群众对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等方面的要求日益迫切,请问上饶的司法协理网络在这方面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江涛:司法协理网络来自民间,应该是推进司法民主、坚持司法公开、落实司法监督最直接的载体和平台。这几年,我们在推动司法协理网络向前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发挥司法协理网络来自群众、来自基层的前端优势:一是让司法协理网络成为收集民意的千里眼、顺风耳,司法协理员成为民间意见的信息员。工作中,我们不仅时刻关注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有什么司法需求,而且还通过建立判前征询司法协理员意见这一工作机制,通过司法协理员最广泛征集民间意见,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予以采纳,以此来扩大司法民主。
二是让司法协理网络成为公示法庭工作信息的扩音器,司法协理员成为法庭工作的解说员。一方面我们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开庭扩大乡村法庭办案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办案中通过吸纳司法协理员参与调处案件,以全程参与实现全案了解,以全案了解做到向群众全面解释,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的透明度,落实司法公开。
三是让司法协理网络成为法庭工作的预警网,司法协理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司法监督员。这些年,随着司法协理网络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协理员的不断成长,群众通过司法协理员对法官的监督从司法礼仪到司法作风,从司法廉洁到司法公正,由小到大,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有效地落实了司法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占飞鹏 访谈对象: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