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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检察院推行预警管理机制

2014-10-17 09:19: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细化19个项目 实行“全天候”监督

  江西上高:推行预警管理机制打造过硬队伍

  “找我们谈话,到底摊上什么事了?”得知院里纪检组长要来和大家谈话,江西省上高县检察院墨山检察室干警们心里又疑惑又忐忑。

  原来,该院接到举报,反映干警上班途中有用警车搭乘与检察工作无关人员的问题。院预警办调查核实后,及时启动蓝色预警程序,由院纪检组长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该室就警车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院公车管理进行全面整改,建立了休息日、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等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是为了更好教育、监督干警。”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钱骞告诉记者,该院自2013年以来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对干警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有效做到防微杜渐。

  记者了解到,该院将预警内容细化为19个项目,对干警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实行“全天候”监督。一旦干警存在预警项目中列举的任何不良行为,该院调查确认后将进行记录并累计分值,作为开展预警的依据。

  该院将预警分为蓝色预警(3分)、黄色预警(6分)和红色预警(9分及以上)三类,当干警触犯预警内容的行为累计分值到一定数量,即分别启动蓝色、黄色、红色预警,执行蓝色提醒谈话、黄色书面函询、红色诫勉谈话的三级处置程序,并下发预警通知书,督促预警对象及时整改。院里适时开展回访,对达到整改要求的解除预警。

  为及时掌握干警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该院还明确了预警信息的主要来源,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反馈情况,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和投诉举报等。将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记入干警日常管理信息档案,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对干警对所犯错误认识不清、整改落实不力、后果扩大蔓延的,实行预警级别升级或其他组织措施。对干警达到红色预警级别的,取消该干警及其所在科室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该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已对干警执行蓝色提醒谈话4次、黄色书面函询1次,避免了干警积小错酿成大错,促进干警行为的全面规范。(欧阳晶 罗贤发)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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