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全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创新,更加有效地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和解放区司法局密切配合、全面协作,以学习借鉴“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枫桥新经验为依托,以搭建“人民调解中心”平台为推手,破解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民事纠纷调解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课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群众需求实地调研
“人民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近年来,焦南分局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面不断努力,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执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重大课题,力求突破,推进发展。加之从2011年开始,平均每年受理纠纷类警情2000余起,根据群众意愿,大部分纠纷都经过调解协商解决。由于警力资源紧张,焦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承担了所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行政调解工作,长期超负荷工作仍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加之行政调解有三十日的时效限制,往往给很多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由此引发的信访、缠访现象屡有发生。
针对此现象,焦南分局局长刘太平高度重视,多次深入治安管理大队开展调查研究,在多方面征集意见和总结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探索搭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平台,化解纠纷调处矛盾、促进警民关系的工作思路,并将此工作思路向解放区委、区政府汇报,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鼎力支持。今年,焦南分局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到浙江省褚暨市枫桥镇,学习“枫桥经验”。2014年5月,焦南分局、区司法局开始“人民调解中心”的筹建工作。
2014年7月7日,在焦南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将人民调解、公安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平台应运而生。该平台的成功搭建与运作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减少群众维权成本,使分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模式多样服务群众
“人民调解中心”成绩显著
“跨出调解室”。打破固有的调解模式,从固定的调解室搬至纠纷现场、搬至当事人家中,真正实现调解便民化,为调解工作创下优越的条件。2014年8月29日,长途汽车站南德胜汽配城倍耐轮胎店发生堵门事件,经调查为梁某和王某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当天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如何分割抱有不同的意见。9月19日,人民调解员王海、刘德旺同纠纷当事人驱车赶往当事人家中就纠纷起因进行现场调查,并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因离婚需分割的财产数目,为后续调解工作收集了有力证据。最终,民警联合驻所人民调解员以有力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
“因情施策”。针对纠纷当事人的尊崇信仰、生活习性、矛盾发生的起因和时间等因素的不同,因情施策,对症下药,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法,实现调解工作效能最大化。胡某、邢某自小相识,关系要好,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中旬,邢某就住在胡某家中,两人吃住在一起。2012年胡某做砖生意,邢某借给了她5万元。2014年胡某分两次还给邢某5.5万元,但邢某认为胡某给的利息少,三年没有给她开工资,二人发生纠纷。2014年8月28日,邢某到胡某家索要利息和工资,二人发生了争吵并引发了肢体冲突。人民调解员王海、刘德旺介入后,以双方友谊为突破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化解矛盾。
截至2014年9月,焦南分局共调处矛盾纠纷1038起,其中人民调解中心介入调解72起,化解可能“民转刑”纠纷18起,有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全面提高了辖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焦南分局将持续深化“公调对接、民调进所”的调解机制,全力推进驻所人民调解室建设工作,努力取得“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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