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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2014-10-15 14:41: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在盘锦采访时,记者在司法局看到了这样一份特殊的报纸。说它特殊,是因为它的目标读者群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社区矫正对象。

  这,就是盘锦市司法局主办的《盘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报》。

  在这份报纸的内容中,有政策指导性质的《安置帮教对象办事指南》,如何申报户口,如何进行失业登记,如何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工作交流方面的《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来自全市各区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在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流;还有实时记录形式的《社区矫正人员月汇报》,以第一人称形式讲述自己在矫正中的感受。

  社区矫正人员宋某某手中就珍藏着一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报》,因为上面有他的一篇文章,写的是经过几个月的教育后,自己深深地忏悔和感悟,经常翻看,他觉得每次都能燃起走向新生的动力。

  一报虽小,涵纳四方,它点亮了法律的光,吹送着融入社会的暖,承载着思想变迁的轨迹,也记录着盘锦社区矫正工作前行的深深印记。

社区矫正助理员培训

  聚力成合力 整合生力军力量强

  2011年1月,经省司法厅和盘锦市委、市政府同意,社区矫正工作在盘锦市全面推行。而此时,一没人、没钱,二没装备、没技术,三没蓝本、没规制,盘锦市司法局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是当时人们心中一个大大的问号。然而,盘锦司法行政系统上下齐心,没人,那就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没装备技术,那就因陋就简;没有蓝本和规制,那就边干边学、且行且定,这,就是盘锦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的真实写照。

  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初期,面对缺人少编的困境,盘锦市司法局不等不靠,迅速整合起一支由各种力量组成的生力军。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部门,搭起了组织架构。同时,在全市58个司法所建立了一支由194人组成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面向社会建立了一支由460人组成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面向全市困难家庭中的大专以上学历子女,公开招考了68名专职社区矫正公益岗位助理员,三股力量迅速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坚力量。同时,结合市强制戒毒所干警队伍构成的现状及强戒所的工作实际,又在强戒所选调47名干警参加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市强戒所社区矫正支队、六个大队和一个督导组。

  就这样,从专职人员到志愿者到助理人员,再到专业执法力量,各类资源和力量的汇聚,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

  为建设成一支作风纪律硬、专业能力水平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矫正队伍,盘锦市司法局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从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心理学、解决应急等问题,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并联合社会办学,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考试,使其能够掌握攻心矫正的技巧和方法。此外,还采取发放工作手册,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现场会,拉练检查验收,网上交流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手段,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系统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先后举办了18期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组织两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累计培训30余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技能逐年提高。

  科技筑篱墙 红黄蓝三色监管机制新

  接收矫正对象初期,在人员少力量弱、没技术没装备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对社矫对象有效监管成了一道难题。借助科技力量,以少投入实现大效果,成为大家的共识。因此,一个以手机网络为依托,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网络筑成的电子篱墙和监管平台迅速建立起来。

  当前,盘锦司法局已实现从社区矫正执法信息录入、执法流程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监控三个重要环节的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

  电子监管平台根据录入的服刑人员电子信息自动生成红、黄、蓝三种颜色的管理模式,利用采集声纹建立了服刑人员的声纹库,通过声纹识别,实现了随时比对、准确掌握动态信息;利用GPS定位,实现了即时精确定位和历史活动轨迹的全国覆盖监控,并且当服刑人员接近或超出所定位的活动区域时,系统将自动给服刑人员和管理人员发送报警短信。该系统还能利用群发短信功能,定期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时刻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警戒。

  日趋完善的硬件建设为社区矫正夯实了工作基础。目前,该市各县区已建立了集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信息化定位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实现了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形成了审批、评议、教育、帮扶“一条龙”的便民服务机制。

社区矫正人员阅读社区矫正报

  立标建规制 社区矫正工作基石稳

  在各地试点经验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盘锦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印制了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工作簿,制定了详细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监管、教育、帮扶、考核、奖惩和矫正的终止及解除的工作流程,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和社区矫正制度公示板,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示墙上进行公示。为规范细化档案标准,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建设,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整体水平,盘锦市司法局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研讨会。针对卷宗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体座谈、下基层调研等形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讨具体优化卷宗内容的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制作了包括《审前社会调查函》、《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解除矫正证明书》等一系列50多种全套样本,为提高工作实效和奠定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同时,他们还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机制,成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专项督察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

  结对子送暖 人文关怀帮扶成效显

  真心、爱心、耐心,是唤回歧途浪子的“灵丹妙药”。盘锦市司法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个体差异比较大、犯罪类型和对社区危害程度各不相同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帮扶结对爱心温暖工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机关干部走基层、与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子、给社区服刑人员送温暖活动,全系统有169名机关干部参与了此项活动,并与帮扶的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帮教协议。

  在广大机关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感召和帮扶下,先后涌现出勇斗偷车贼的矫正对象金某,勇闯火场保护村民财产的矫正对象侯某,走出自我封闭、投身社会、就业致富的矫正对象张某等多个教育转化典型。在完善个人帮扶举措的同时,盘锦市司法局还积极探索常态化帮扶机制。市司法局先后与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企业联合建立了“盘锦市司法局阳光培训基地”、“盘锦市阳光工程示范基地”,为矫正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为就业开拓道路。同时,为切实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盘锦市司法局还建立了“援助与社矫”工作对接机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以往的成绩,成为激励盘锦司法行政人继续前行的动力。

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盘锦鑫安源阳光培训基地培训

  在盘锦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走上正途,甚至为社会作贡献的感人事例,这些生动的故事,诠释着盘锦市社区矫正工作对一个个灵魂重新塑造取得的成绩——

  勇斗偷车贼

  2013年8月24日11时,盘锦市双台子区居民金某在路边正与朋友聊天,突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人鬼鬼祟祟拿着大剪子正在剪一台电动摩托车的车锁,并拿着一把螺丝刀又撬又拧。偷车贼赵某没想到,突然从马路对面冲过来的金某要管“闲事”。两人一番搏斗,金某将赵某按在身下,赵某几次试图挣脱都没有成功,于是哀求金某:“大哥,把我放了,我给你钱,咱私了……”金某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并立即将其送往派出所,经警方审讯,赵某是惯犯,并交代出了8起盗窃案件和赃车收购人王某。

  在这起刑事案件中,金某起到了关键作用,当派出所拿出1000元奖金时,金某却婉言谢绝。“这是我应该做的!”一句朴实的话,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很多人没想到,其实金某是双台子区司法局建设司法所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他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3年8月19日接受社区矫正。虽然金某在接受矫正初期意志消沉,常常带有一种抵触情绪,但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人为本、因人施教的努力下,金某增强了社会责任感,重塑了生活信心。

  烈火中的新形象

  今年6月的一天下午,当东郭镇欢喜岭村村民侯某正在东郭镇赶集时,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起火啦!起火啦!”的呼救声,他闻讯便朝着呼救方向奔去,同随后赶来的群众一同灭火。看到火势越烧越猛,侯某跑到附近某单位拿起灭火器,便冲进浓烟滚滚的楼内。在将火势渐渐压下去后,侯某发现屋内墙角处还有一液化气罐,如果不及时解决,极有可能发生爆炸,他当机立断,一口气将液化气罐抱到镇后街偏僻安全的地方,随后便又拖着疲惫的身体跑回火灾现场同其他群众一道投入到紧张的火灾抢险之中。直到傍晚,火势才得以基本控制。侯某也成了大家眼中的救火英雄。

  现在的侯某,在邻居眼里,是一个与人为善、团结邻里,没活找活干,有活抢着干,为家计而忙碌不休的能人。他见义勇为、灭火抢险救灾的义举获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在以前,在大家眼中的侯某却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侯某,在大家眼中性格内向、脾气暴躁,2013年,侯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葫芦岛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4年2月,侯某来到东郭司法所报到,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

  案发前,侯某每月靠在歌厅打工收入一千元左右,勉强维持生计。由于性格内向,脾气暴躁,遇事不冷静,在发生纠纷后采取暴力行为,铸成大错。2014年2月,司法所依法接收侯某并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为真正做到矫正帮教有目标、有措施,工作人员通过对侯某进行一对一谈心的方式,帮助他卸下思想负担,鼓励他正确面对社会,以真诚鼓励他、以真情唤醒他。每月通过组织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治观念,让他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端正矫正态度,增强其对所犯罪行的认识。通过教育学习,侯某逐渐接受了社区矫正,明确表态要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做人,适应社会,遵纪守法,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相关规定。

  针对侯某被判缓刑后心理负担重、缺乏上进心等特点,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每月找其谈话,敞开心扉,与其促膝交谈,帮助他树立信心,重塑人生,对其缺点和错误善意提醒,有效制止。同时定期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通过组织清扫政府大院、敬老院、司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让他融入社会,使其增强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经过潜移默化的改造,也就出现了这个烈火中的英雄新形象。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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