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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内外监督 北京监管场所成为展示法治文明窗口

2014-10-15 14:30: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年来,北京公安机关提出“小监室连着大社会”的工作理念,完善监管场所基础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推进监管工作内外监督,努力把首都公安监管部门打造成为“服务刑事诉讼,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监室交互平台”面对面安排监室生活,近日,记者在通州区看守所看到,民警通过监室外的触屏智能终端,就能查看在押人员的基本资料和历史记录,内屏则由在押人员自己操作,可以预约购买各种日用品、食品,查看账户余额,还可以预约就医和约见检察官。这就是通州区看守所在每个监室安装的“监室交互平台”。“账户操作都是通过指纹识别,杜绝了强行使用别人卡的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将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体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集资金,进行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老旧监管场所羁押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监控安防系统全覆盖,民警24小时监控被监管人员动态,“面对面”直接安排监室内生活和事务。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推进了监管工作操作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不断完善羁押场所环境设施的同时,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提升监管民警素质、培育队伍法治思维。他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3年的“全员回炉和骨干带班”培训计划,并开设监管文化大讲堂,邀请知名学者为监管民警授课,同时,针对监控、管教岗位以及新任职领导干部等不同人群,进行专项特训。期间,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分3批对155名管教民警开展心理学知识培训,使具备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人数占全局管教民警的三分之一。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律师会见工作,今年,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出台了《被监管人员出所告知规定》,有效防止了被监管人员因换押等原因出所后,家属及律师由于不能及时获知而跑冤枉路的情况。针对新刑诉法对律师会见制度做出的改革,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专门成立律师接待部门,为律师会见提供服务,并先后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律协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进行座谈,研究制定了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九明确、一评价、一热线”措施,重新修订《监管场所律师会见须知》,印发《看守所律师会见管理规定》,拓展实行电话、网上预约会见制度,最大限度实现会见流程的便捷、高效,全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北京市公安局还不断健全监管工作规范,先后制定完善了《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服务流程和标准》《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会见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今年5月,监管总队向全市监管场所下发了窗口接待服务“五公开”、“六承诺”、“七必须”工作要求和《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查询工作规范》,明确了监所窗口接待工作的规范与标准以及接待查询工作的制度要求与流程。保障在押人员权益,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多年来,北京市公安局始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公安监管工作。对被监管人,他们坚持做到“入所有体检、每日有巡诊、患病有治疗”。对于患病的被监管人员,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设置了专门的监区医疗管理处,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羁押患病在押人员看守所,承担医疗和监管双重职责。

    从2010年8月正式收治患病在押人员至今,未发生一例因延误治疗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和正常病死。北京市公安局尽最大限度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日常生活权益。今年3月19日,全市监管场所代购物品社会化机制启动试运行,大型超市京客隆进驻市局收容教育所。被收教人员表示,在熟悉的超市选购质量有保障的商品,让他们感到亲切和温暖,增加了对幸福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北京市公安局始终将监管工作置于内外双重监督下运行。对内,建有网上督察三级平台,并将所有的被监管人员信息、监室视频图像与驻所检察室联网,在监室内均设有检察信箱,推行被监管人员直接约见监所负责人和检察官制度。对外,各监管场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邀请社会团体、网友、律师和被监管人员家属、国际人士、媒体记者等入所参观,向社会公布全市监所预约及监督电话。从2010年起,全市监所全部对社会开放,先后接待3.4万余人到监所参观。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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