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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大事记

2014-10-14 08:43: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是和谐稳定的基础,比阳光更有光辉;执法规范化是法治社会的根基,是实现国家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与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到全国12万名民警参加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升华着每一名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方式,在法治中国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2年12月,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把“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严禁刑讯逼供”写入总则。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正式实施,严格规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行政强制权的不当使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2013年10月,公安部下发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对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截至2014年8月,全国90.5%的办案所队已完成了功能区改造,建成办案中心3500余个,已完成改造的办案区大多数符合要求。

    ◆2013年11月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直面执法突出问题,强调对“四难”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2013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法治公安”建设的宏伟蓝图。

    ◆2013年11月24日,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以及交通、民航、森林、海关行业公安系统的12万名民警参加了考试。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落幕。竞赛自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经过地方赛和全国赛初赛的层层选拔,从全国公安机关33支代表队中产生的6强代表队参加了决赛。截至2014年8月,全国共有法制员105927名,其中专职法制员20889名。

[责任编辑: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