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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职责勇于担当 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014-10-13 10:19: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作为牵头部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责无旁贷,广东省检察机关纪检部门要按照党中央、最高检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监督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促进责任意识、责任措施、责任追究、监督能力等实现大转变、大提升,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分解,促使主体责任意识“由淡转浓”。责任分解是明确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部门“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基础,是解决个别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的关键。

    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领导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深入研究、掌握工作中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及时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相关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忧患意识,增强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并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将重点任务合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个人,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对“抓什么、谁来抓”等做到心中有数、坚决落实。要继续运用层层签订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相关责任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突出检查监督,促使责任措施“由空转实”。检查监督是强化责任措施、防止陷入空谈的重要抓手,也为下一步的倒查追究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必须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两个重点。抓住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重点环节,紧盯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防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行为。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加强对选人用人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开展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探索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开,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检。

    必须改进检查监督方式方法。要坚持突出主业,而不越俎代庖,时刻牢记监督者的身份和职责,专心致志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对检察人员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检察机关在“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视和督察,增强监督针对性。要坚持协同监督,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有序引入社会监督,提升监督合力和公信力。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倒查追究,促使责任追究“由软转硬”。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线索移送等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主动走访了解等形式,多渠道收集责任追究线索。只要廉政建设出了问题,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坚决追究,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高压线”,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腐败窝案、串案的单位和部门,对放任纵容、袒护包庇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甚至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单位和部门,对不落实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单位和部门,都要严肃认真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倒查追究,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因违反责任制而受到纪律追究的典型案例,只要不涉及泄密问题,都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促进自身能力水平“由弱转强”。打铁还需自身硬,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

    要突出主业转变职能。对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部门进行清理,与职能不符的坚决退出,聚焦执纪监督、案件查办职能,明确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监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要围绕中心转变方式。紧扣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强化对检察队伍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全方位监督。注重发挥巡视和检务督察的监督预防作用,强化事前监督;注重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平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软件等科技手段,强化事中监督;注重从个案查处向建章立制转变,严格执法办案过错问责等制度,强化事后监督。

    要从严要求转变作风。积极推进执纪公开,加大自我监督力度,防止纪律监督“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举报优先核查、从严处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队伍,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卢文辉 广东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责任编辑: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