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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马山法院开展巡回法庭审判工作

2014-10-13 08:42: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石山区的流动法庭

  ——广西马山县法院巡回法庭审判见闻

马山县法院古零法庭法官在当事人家里做调解工作。

  第一现场

  广西省马山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地处山区,交通条件落后,打官司难成为山区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马山县人民法院主动深入各村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今年1至7月,该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54件,其中巡回审理109件。

  近日,记者随马山法院古零巡回法庭来到辖区古零镇内感屯……

  立秋后的马山县漫山翠竹,郁郁葱葱,竹叶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曳,沙沙作响。山道上浓荫庇护,灌木丛生,一派南国独有的绿色秋景。

  当我们走进原告覃五妹的家时,映入眼帘的是几张落满灰尘、略显破旧的木椅子和一些杂物,厨房的蜘蛛网拉得老长,踩扁的饭锅扔在二楼的阳台上,全然没有家的感觉。

  这是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2001年,26岁的覃五妹和黄少和经人介绍后开始恋爱并正式结婚,当年大女儿黄菲出世,带给一家人的是满脸的幸福。随后,黄少和开始到外地打工并很少回家。2006年,夫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打架,覃五妹被打伤后住院治疗,从此,双方感情逐渐淡化。2009年4月,二女儿黄叶的到来也没有给夫妻俩的感情带来转机,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12年12月黄少和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又撤回起诉,2013年9月3日再次起诉离婚。

  “庭上,我们经过调解后,丈夫仍然坚持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夫妻俩离婚。”马山县古零镇人民法庭庭长李伟说,“后来我们根据他们的意见以及征求大女儿黄菲同意后,判决黄菲和母亲覃五妹生活,小女儿黄叶和父亲黄少和生活。”

  这次法庭组织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调解,被告黄少和依然没有出现,他的母亲和委托代理人代替他来参加调解。

  “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有厨房、牛棚,家庭共同财产有一片八角林和这栋房屋,这两样是跟黄少和的父母、兄弟共有。”在李伟询问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时,覃五妹说道:“我当年带过来的嫁妆和一些个人物品是我自己的财产,我都要带走的。”

  “这间房子里的任何东西,她只要想拿走,都可以拿走,我们没有意见。”被告黄少和的母亲沉默良久说了一句。

  最终,双方经协商,覃五妹获得了2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补偿款,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她享有的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

  整个过程,黄少和的母亲拉着脸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听着两个代理人商量财产分割的事情。

  当李伟询问覃五妹带大女儿回娘家居住是否方便的时候,覃五妹说:“我哥哥家有地方,如果菲菲(大女儿)愿意留在她奶奶家生活,我不反对。”

  “我也不反对,我的两个孙女从小到大都是我养着的,菲菲愿意跟我住的话,我有什么吃的,她就有什么吃的。”在说到大孙女的去留时,黄少和的母亲又说话了,“就算菲菲跟她妈妈住,只要她愿意到我这里来玩,随时都可以来,我会照顾好的。”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的去留问题都商量好了后,拖拉机也开到了家门口,覃五妹开始带着几个人往车上搬东西。

  当她把自己从山上砍来的几捆木柴搬到车边后,拍拍手上的灰尘,开始数前夫黄少和支付的2万元补偿款。2万元,覃五妹和她的代理人每人数了一遍;这时她将早已准备好的简易验钞灯拿了出来,200张,每一张都仔细验过……

  此时,内感屯的村头响起一阵鞭炮声,那是覃五妹大哥点燃的。随着短暂的鞭炮声后,覃五妹头也没回地骑着摩托车离开在这里居住了13年的家——内感屯73号。

  现场回音

  法官到村里来开庭很受欢迎

  讲述人:马山县古零镇上岭村驻村第一书记 潘曙光

  我们这里属于山区,村里家长里短,难免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去法院打官司费时费力,很不方便。法官到村里来开庭,是非常受欢迎的。对矛盾双方当事人来说,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对村民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接受普法教育的机会,所以每次法院来开庭,都有很多村民去旁听。对我们在村里开展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村民有了法律意识,我们处理一些问题就顺畅多了,而且我们遇到一些不好调处的纠纷,也可以及时向法官请教,能够更好地促进村屯的和谐稳定。(记者 费文彬)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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