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玉:1980年参加检察工作,进入浙江省检察院,历任经济检察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反贪局局长,现任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注重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坚持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春玉受邀做客正义网“全国反贪、反渎局长系列访谈”,介绍了2012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法治化水平方面的情况及经验做法。
坚持既打“老虎”又打“苍蝇”
陈春玉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大要案”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办案效果。2012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大案2900余件,占立案总数的91.9%;共查办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325人、科级干部1040人。
在注重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也十分重视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坚持既打“老虎”又打“苍蝇”。2013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87件680人。
当谈到是如何取得这一成绩时,陈春玉说:“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加强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司法等建设,提升反贪侦查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加强举报宣传,注重从已结的案件中发现新线索。”
以科技侦查提高现代化办案能力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数据信息已成为反映人们行为轨迹最广泛、最基本的载体。“我们十分注重科技在侦查中的运用,电子取证与侦查措施相辅相成,已经成为反贪侦查的重要方式。”陈春玉介绍,为推动电子取证工作,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取证工作规范》、《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呈现快速上升势头。
“话单分析系统”是浙江省检察机关近年推广应用的一个侦查应用软件。这一系统是温州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专门用于手机通话记录分析的侦查应用软件。该软件立足破解侦查实践中话单分析工作的难点,实用性和操作性较强,在服务侦查办案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各级院的欢迎。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侦查权不被滥用
反贪侦查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保障检察机关侦查权力不被滥用,确保严格文明公正司法?
陈春玉介绍,为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法治化水平,浙江省检察机关完善了司法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对初查、讯问、送押、提押出所等方面进行规范。研究制定了关于自侦案件防范非法证据的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环节防范非法证据的若干规定》,建立严格的非法证据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的发生。
“在建立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的同时,我们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完善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提升自身能力方面下功夫。”陈春玉说。
陈春玉表示,坚持公正文明司法,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浙江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贪侦查工作。(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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