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认识新媒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更在于如何因地制宜、用心用情地踏实实践。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应该是当今每位法院院长的必修课。
更好认识新媒体
要提高对社会转型期新媒体的认识。一方面,我们处在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人们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给予前所未有的期待。社会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更加明显,全球化带来的外来因素影响亦十分突出,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司法改革,法院被高度关注甚至围观,诸多不特定的因素都可能因个别敏感案件、事件对法院乃至整个司法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甚至进一步影响到司法改革的进程。另一方面,这是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时代,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异军突起,博客、微博等自媒体使个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更加深远。新媒体不仅以革新为本,注重技术上、形式上和理念上的革新,反过来更对改革推波助澜,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可以说,过去认为是件发生在深山沟里不起眼的小事,现在完全有可能在新媒体的迅速传播下变成世人皆知的大事,甚至变异、发酵,成为难事。
要善用新媒体。正如所有新兴技术都具有两面性一样,我们在试图更加充分应用新媒体便利好处的同时,也要学会尽量克服并妥善处理其弊端。新的传播技术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借助新兴媒体之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得以有效展现。法院系统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法院政务微博的开通、二维码的运用等等,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这些司法公开举措使得关注法院工作的“粉丝”越来越多,客观地说,整个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有所提高。
与此同时,司法公开不仅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及了解案件、法院和法律,更在于满足其知情权,利于其行使监督权。公开对于法院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学会倾听,接受批评,改进工作。要对当事人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批评给予足够重视,一定要认识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表达出来的对法院的期待和不满,恰恰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认真及时解决或改进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
新媒体,必将深刻影响人民法院的现实工作和长远发展,给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压力的同时必将产生积极进取的动力。人民法院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要求,满足对审判、执行等工作公开的期待,并善于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更好认识新媒体,不断改进司法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切实提高司法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法院对新媒体认识的提高,应落脚在更加丰富多彩的司法公开实践中。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识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具有动静结合、深浅互补、交互联动等特点,注重报网并行,用好全媒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做好“两网”建设,加强内外公开。首先,要建设一流法院内网,打造对内公开平台,更好服务法官。依托重庆市三级法院互联互通的工作内网,重庆四中院注重维护更新内网信息内容,及时上传法律法规、司法政策、指导案例、时事要闻;做好一级栏目的日常维护,做到最高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解释、重大会议、司法政策自报刊发布后24小时内上传,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意见自发布后12小时内上传;及时发布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工作通报,畅通司法政务、审判管理的内部公开,促进工作信息对称;开设法官博客系统,将日常工作日志、法官学术调研成果、个人兴趣爱好、优秀文章推荐整合为一体,极大地激发了法官自主能动的学习兴趣。其次,努力建设一流门户网站,畅通对外公开平台,更好服务当事人和社会。重庆四中院门户网站系统集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三大公开平台,突出便民诉讼服务功能。公众可在门户网站上预约立案、查询案件进度、进行涉诉信访、举报“老赖”财产信息和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现象。各项可公布数据与工作内网实时对接。诉讼当事人根据法律文书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可在网站查询本人所涉案件办理进度情况,包括当事人信息、审判组织信息、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等。通过二维码技术集成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本院官方网站相关栏目资源,便利当事人及律师群体查询案件诉讼进度,让司法公开服务不再受到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可以通过手机反映问题、查询信息、获取法律知识。
二是推进“两微”品牌塑造,增强“微司法”功能。重庆四中院于去年9月开通@重庆四中法院官方微博,引入微博庭审直播、微博法谚、诉讼微提示、文书公布等公开形式,构筑互动新平台。今年4月,重庆四中院官方微信平台“cqsdszjrmfy”公众号开通,以官方微博为基础,借助官网互粉、热点案件报道、庭审直播等方式适宜“发声”,逐步积累微博运行管理经验并形成独立的服务品牌风格。微信设置了“法院动态、诉讼指南、普法知识”三大板块,整合了现有数字媒体资源,集成司法公开渠道,为订阅用户提供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服务。已经初步实现了法律服务的在线化和移动化。“微司法”发出正声音、塑造正形象、传递正能量,较好地扩大了司法公开,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办好《天平月报》,精准传播先进法院文化。在重视运用新媒体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传统媒体。传统的报刊具有传播内容比较系统、更加精准等优势,同时也方便读者精读、保存,与新媒体形成互补。人民法院是从事法治活动的核心场所,形成并传播先进法院文化,对内熏陶、对外布道,促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深化司法公开的更高追求,也是其作用发挥的更高层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发挥二者各自长处,用好全媒体,更好地向社会输送先进法院文化。重庆四中院除定期印发《武陵法苑》、《案例参考与研究》两本内刊外,还创办了《天平月报》报纸,明确“敬畏法律敬重人民”的办报宗旨。该报坚持重心下沉,服务基层,重在传播法治观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作者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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