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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政法系统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014-10-08 10:24: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政法部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宝鸡市委政法委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紧围绕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枉法裁判,执法不公;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违反程序,执法随意;办案粗糙,质量低下五方面工作重点,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提升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各级政法部门围绕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各政法单位对2011年以来所办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自查和“回头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剖析根源,举一反三,查究责任。

第二步积极整改、加强监督。各级政法部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项逐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发现的瑕疵案、错案要先纠错、后整改、再追责。每名政法干警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步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以完善办案环节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进办案流程化、规范化、可视化、人性化。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市级政法部门分别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牵头协调解决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带头改,经常促,以身作则。同时成立督导组,设立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各级政法部门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开门搞整治。采取回访案事件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建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以公示栏、墙报、广播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要开设专栏进行跟踪,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警以压力。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研究症结,进行“补课”。

宝鸡政法系统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赢得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保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宝鸡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李晚晴)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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