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今年以来推行“一村一警”社会治理模式,在全州214个行政村选出214名“村警”,作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辅助补充力量。目前,这支“村警”队伍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今年上半年,海北州决定在全州每个行政村选建1名“村警”,协助基层派出所开展信息搜集、治安巡逻防控、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帮教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214名村警以村团支部书记、复员军人和优秀青年为主,乡镇派出所承担对“村警”的管理、培训和使用,对表现优秀以及重大信息的收集报送的“村警”将予以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无所建树甚至违规、违纪、违法的将及时予以清退。
海北州委州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村警”报酬及交通、保险、培训等费用,还专设了奖金。据介绍,“村警”作为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辅助补充力量,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健全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网络体系,尤其是增强了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能力。
据统计,自“一村一警”社会治理模式推行以来,“村警”共上报各类信息458条,调解民事纠纷105起,协助民警办理治安案件38起,协助办理暂住人口居住证180个。
(记者仓烜、通讯员智华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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