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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援十年挽回损失15亿

2014-10-08 08:20: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制度体系形成工作网络覆盖

  北京法援十年挽回损失15亿

  法律援助,让北京的老百姓感受到了越来越亲近的变化。

  2014年7月,北京市司法局、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这对贫弱老年人,无疑是一缕暖暖的阳光。

  北京现有户籍老人270多万人,每年净增15万人。这一群体呈现出基数大、膨胀疾速、高龄失能和空巢化严重等诸多特点。

  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积极推动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

  2009年3月,《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前相比,条例增加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请求赔偿事项。这意味着,北京市积极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地方立法形式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条例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确定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并对农民工、见义勇为当事人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

  2011年,北京市又将经济困难群众因水污染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作用。

  为了让工作务实有效,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推出三十余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积极改善接待条件,在临街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完善窗口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来访咨询;打造“一刻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扩大相关行业法律援助辐射面;开通法律援助便民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在最短时间完成受理、审查、审批流程;推行点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分类名录,供受援人选择确定案件承办人,从源头上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

  在制度完善层面,自《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之后,北京市先后出台《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及实施细则、《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条例为核心的首都法律援助法律制度体系,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要求,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北京市司法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规定》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新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推动了北京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目前,法律援助已纳入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市区(县)两级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加经费投入。2011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从刑事案件500元/件、民事案件800元/件,增加至刑事民事案件统一为2000元/件,并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

  如今,一张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北京已基本形成。17家法律援助中心、4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950余个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近十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213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万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5亿元,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 王斌)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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