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四川监狱警察“十严禁” 建设过硬队伍

2014-09-30 10:31: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9月26日,四川省监狱系统强化“铁规禁令”建设过硬队伍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就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部署。会上,监狱管理局还发布了《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要求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在会上通报了全省、全国查处的政法干警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当前民警队伍中极少数民警在作风上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建设过硬队伍是坚持执法为民现实要求,是根治作风顽疾的迫切要求。”刘志诚提出,治理作风顽疾必须以强化铁规禁令的执行力为关键,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要求班子做到的、一把手先做到;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先做到,坚决根治“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省监狱管理局进一步梳理了现行队伍管理制度,从做人、处事、用权等方面为民警划出了“底线”和“红线”,按“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为领导干部划定了履职“黄线”,明确了什么是铁规、哪些是禁令,基于此《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出台。

  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各监狱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民警职工,帮助民警职工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强化底线意识、黄线意识、红线意识。今后对于违反铁规禁令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超越底线,坚决给处分;敢闯黄线,坚决摘‘帽子’;触碰红线,坚决脱警服”。同时,要求监狱纪委监察、政工、督察部门敢于“唱黑脸”、“动真格”、“硬碰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链接>>>

  四川省监狱人民警察“十严禁”

  1.严禁传播谣言、参与炒作、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扰乱社会秩序;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3.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监管区、特别是严禁为罪犯传带、提供使用违禁物品;

  4.严禁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

  5.严禁索要、收受、借用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和接受吃请;

  6.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7.严禁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从事非公务活动;

  8.严禁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9.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警服等警用装备及物品;

  10.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记者 赵文)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