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来稿选登

四川巴中中院庭审直播“三类罪犯”减刑案件

2014-09-30 10:34: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22日上午,四川巴中监狱内,国徽高悬,巴中市中级法院正在对12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案件开庭审理。

  法庭上,除3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外,还有4部巴中电视台的摄像机正对本次减刑庭审进行全程直播。据悉,这是巴中市首次对三类罪犯减刑开展电视庭审直播。“请黎某等12人作改造情况汇报工作。”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音,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严格而有条理地对罪犯进行庭审讯问。“事情发生后,家里事情全部落到了妻子身上,现在她在教育两孩子,我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谈及改造情况,罪犯谢某某数度哽咽。通江县某单位原副局长王某则深刻忏悔:在以前的工作中,因为贪婪和堕落造成今天的局面,败坏了单位和家庭的名声,唯有踏实改造才能弥补犯下的罪行。“裁定如下,罪犯黎某,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经庭审合议后,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12名罪犯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减刑,减刑最短的仅9天。

  据悉,这是巴中中院继在全省率先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审前公示后,又率先开展的三类罪犯减刑案件电视庭审直播活动。“由于安全原因,减刑假释案件基本在监狱内审理,普通群众很难参与旁听,而通过电视庭审直播,就将庭审‘放进了千家万户的客厅’,不仅消除了减刑假释案件的神秘,更有利于对我们的监督。”本次庭审的审判长黄晓东对电视直播活动十分支持。

  相关链接>>>

  三类罪犯: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简称三类罪犯。(刘敏记者 张伟)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