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嘉祥县公安局开辟民意诉求办理快车道,建立健全民意诉求“一三五”督办机制,下大气力从严从实抓好诉求录入、推送和承办、反馈工作,确保每一项民意诉求办理到位,切实把“民E通”打造成“一站式”服务的新型警务平台。
“一”指嘉祥县公安局“民意办”与各基层科所队长、教导员建立“一对一”通报机制,将“民E通”平台当日接受的群众诉求,特别是市“民意办”转办的领导阅件、民生警务热线接听件等均在第一时间直接通报给被投诉单位的双正职领导,由双正职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调查核实工作。
“三”指一线承办单位必须在3天内向反映诉求的群众当面(无法当面联系必须电话沟通)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公安局“民意办”每3天调度、汇总一次全局民意诉求办理、反馈情况,并将整理结果呈报给局主要领导。
“五”指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群众投诉事项,向群众正式回复。同时明确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凡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尽全力协调解决。对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事项,由县公安局“民意办”对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发现群众仍不满意的,提请局领导审批后,由局纪委、督察大队介入,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回复。对因思想不重视,接处警或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二次回访群众仍表示不满意的,一律从严问责。
(钱广峰 许 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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