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山东

山东深化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2014-09-30 09:05: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健全完善走访群众、向群众报告工作、警务公开、警务回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不断丰富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和方法,拓宽警民合作的渠道和范围,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日常走访制度,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所队特别是社区民警要把进门入户走访作为日常联系群众的基本方式,把走访群众与基础信息采集结合起来、与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起来,通过走访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见建议、整治治安隐患。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新闻发布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及组织警营开放日、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和群众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做好解疑答复,不断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支持。充分依托山东民生警务平台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公开办事内容、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监督。建立警务“三级回访”机制,对与公安机关打交道的群众开展一级回访;一级回访不满意的通过电话开展二级回访;对二级回访仍不满意的由相关警种部门成立研判会商小组集中研究,进行三级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工作,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妥善予以处置,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记者 张瑜)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

·山东青岛将心理学方法技术引入司法实践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赵万里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山东公安厅厅长检查“烈士纪念日”安保
·山东滨州法官首试庭前廉洁承诺
·山东潍坊:“问题数据”机制规范民警执法
·山东滕州民警创作防范电信诈骗MV

·山东滕州民警创作防范电信诈骗MV
·山东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山东一网民散布“山西煤矿爆炸730人被困”谣言被刑拘
·山东威海环翠:“天眼”打造全时空治安防控网
·山东枣庄峄城:普法连获全国先进称号
·山东法院:打造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