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启福
对话背景
为从根本上化解执行难,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近年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着眼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内部联动、纵向联动与横向联动相结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收到明显成效,执行工作初步实现了“破茧成蝶”的良好效应,呈现出“执结率高、兑现率高、未执结案件少”的“两高一少”良性发展态势。
整合资源强化内部联动
法周刊:实践证明,整合内部资源,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在这方面,重庆二中院是如何做的?
孙启福:我们主要在三个环节强化内部联动。一是在立案环节,恪守为顺利执行奠定基础之理念,随案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权利人预知义务人可能缺乏执行能力而潜在的执行风险,并提示权利人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避免无法执行的案件进入诉讼环节。
二是在审理阶段,坚持“调判结合、注重调解”,将调撤率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法官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因当事人义务履行不及时而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在案件审结后宣判阶段,案件承办部门配合执行局,及时向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发放《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催告书》,让其明确未及时履行应承担义务的不利后果,督促其主动及时履行义务。
法周刊:其成效是否明显?
孙启福:立案、审理、宣判三个环节的相互协作配合,能够有效改变执行工作仅由执行部门“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这里我不妨以相关数据来佐证。从2011年来的三年间,我们共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3800余份,权利人主动申请财产保全200余次,保全金额近亿元;累计向158名义务人进行了义务履行督促,执行自动履行率逐年上升,2013年达到62.3%,较2011年上升30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受理数逐年减少,2013年仅为88件,较2011年减少50.6%。
上下沟通实现纵向联动
法周刊:你们是如何有序推进辖区两级法院执行联动的?
孙启福:一方面,畅通交流沟通机制,每月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并建立被行人财产线索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举措。近三年来,辖区两级法院共通报案件信息36次,共享被执行人财产线索185条。
另一方面,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辖区执行人员统一指挥、执行装备统一调配、执行工作统一协调,力促在最短的周期内将案件执结。
法周刊:两级法院联动化解执行难,你认为最大的作用是什么?
孙启福:我认为,最大的作用在于能够集中力量消化一批骨头案。比如近3年来,我们辖区两级法院在金融债权案件、“涉府”案件、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中,累计曝光被行人2000余次、司法拘留253人次、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59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总计执结上述三类案件555件,兑现债权3.99亿元。其中金融债权案件419件6800万元,“涉府”案件24件3.24亿元,民生案件112件770万元。
注重协调给力横向联动
法周刊:在加强与外部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方面,你们有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孙启福:诚如你所言,外部的协作配合对化解执行难确实非常重要。我们着眼社会各界配合的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横向联动,不断强化同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变为社会各界参与的“集团冲锋”。
法周刊:具体说来,你们如何加强与外部的横向联动?
孙启福:首先,我们切实强化与国土、工商、金融、建委等部门的联系,与上述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制度、联络员制度、征信共享制度和集约查询制度,确保信息共享。同时,还每年与上述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对执行工作中需要各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认真探讨,达成共识后,形成会议纪要,逐一严格落实到位。
其次,与相关部门合力制裁失信行为,综合运用诚信黑名单发布、高消费限制、司法惩戒建议等措施,共同制裁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自2011年以来,我们共与相关部门发布诚信黑名单57人次,发出惩戒司法建议5份,限制高消费52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保持了常态化。
再次,我们切实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于今年初与辖区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就被执行人查控、财产查控、协助落实强制措施达成共识,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布控协助法院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协助法院扣押拟查控车辆,常态化跟踪、监控限制出入境或者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协助我们寻找被执行人线索16次,跟踪、监控被执行人5次。
法周刊:“三联动”执行机制建立以来,化解执行难的效果是否明显?
孙启福:客观地讲,效果要比预期好。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件,我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00件,兑现债权8.15亿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年新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连续三年在全市五个中级法院排名第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通过“三个联动”,执结“涉府案件”24件,执结率达100%,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涉府”执行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既有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不当干扰,又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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