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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控申信访工作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2014-09-29 09:01: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据统计,河南襄城县检察院控申科2009年至2013年受理信访案件总量为205件。其中,举报线索121件,控告申诉61件,其他23件。

  特点

  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3年,涉检信访案件数分别为35件、46件、47件、55件,逐年上升,2014年1-6月信访数量已达到62件。所以,从数量来看,信访案件逐年上升,且上升比率越来越高。

  反映的方式多变,级别攀高。过去反映问题一般是秘密信件,现在一般转化为个体来访同时信访,并逐步向家庭型、集结型上访,甚至出现“闹访”现象;级别也逐步攀高,动辄扬言赴省、进京上访。

  信访内容包罗万象,涉及面广,但反映村干部涉嫌贪污以及行政、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涉嫌违纪违规案件占相当大比例。内容涵盖了教育、林业、卫生、建设、国土、征地拆迁、土地纠纷、村干部涉嫌贪污等。

  重信重访占一定比例,信访事项跨年度久远,有的申诉案件长达20年之久,于法于理于情都无法满足申诉人的请求。

  原因分析

  (一)公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普法的深入,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敢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随着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强法律宣传,使得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这是近几年来申诉信访数量上升的重要原因。

  (二)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接待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政策水平不高。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来访不能依照法律、政策作出正确的解答和圆满处理,对来访者不能够进行推心置腹的说服教育工作,致使矛盾激化。信访举报宣传不够深入,每年仅限于在县城搞些宣传活动,使举报信访宣传在乡村长期存在死角。普遍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处理结果,口头答复的多,书面说理答复的少,不能使信访者得到心服口服的满意结果。

  (三)民意诉求沟通渠道单一

  在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群体的利益急剧分化,导致了社会矛盾积聚和扩大。行政主体职能缺位,对于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应付,导致矛盾升级,群众采取非理性的方法上访、闹访。

  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接待、登记,属于管辖范围的做好线索流转和答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给予引导。

  (二)建立下访巡访工作点。在各乡镇政府建立下访巡访工作点,将信访接待的阵地前移,减少村民往返奔波的次数,同时也有助于及时发现苗头性、萌芽性问题,有利于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群众利益诉求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完善司法救济途径,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员采取行政问责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积极传播合法维权的理念。依托社区检察室、下访巡访工作点,引导群众正确举报、合法申诉,减少盲目举报、多头信访、无理缠访的情况。(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郭琦)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