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深刻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政法机关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指导新时期政法工作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王晓勇检察长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省推进检察改革研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学习讨论,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会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全力以赴促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要深刻领会“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抓手”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有关检察改革建议方案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和高检院、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三要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四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检察工作。加强对法律和其他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谋划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不断提升新形势下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五要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及时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指示要求,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不断强化维稳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促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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