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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首次电视、网络同步直播海事案件

2014-09-25 16:15: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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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一起因船舶搁浅引发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上海海事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整个庭审过程通过电视和网络对社会公众进行全程直播。据了解,这是上海首次电视直播海事案件,也是上海海事法院首次尝试电视和网络同步,以更直观、更便捷、更完整地形式展现法院开庭实况,标志着该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公开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下午14:00,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诉称,2012年3月5日,案外人玛鲁哈日鲁株式会社自Vikomar A.S.处购买一批冻鱼货物。并于同月委托被告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承运,自挪威奥勒松港运往中国烟台港。2012年7月13日、26日,涉案货物分两批运抵山东烟台港,拆箱时发现因冷藏集装箱温度变化,导致130吨的冻鱼变质,货物全损。原告作为货物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约定赔偿了货物损失并取得代位求偿权。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船舶不适航,被告应当对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67,000,941日元及利息损失。

庭审中,被告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称,本案货损系因船舶搁浅导致冷藏集装箱供电中断,是承运人驾驶和管理船舶的过失所致,属于依法可以免责的事项。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2个多小时,核对当事人信息、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个环节紧紧相扣,规范有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电视直播庭审,更能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但法官的一举一动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这无疑对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是一种极大的挑战。”作为第一位在电视上“出镜”的法官孙英伟坦言,自己既兴奋又紧张。

“庭审过程通过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是司法公开工作的一次全新尝试,目的是以更直观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感受和监督审判活动,同时也能“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担任该案审判长的上海海事法院荚振坤副院长表示,该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今后,将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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