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来稿选登

内蒙古自治区为推进机关厉行节约作出新规定:不得把出国(境)作为个人待遇轮流安排

2014-09-25 16:04: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治区近日作出最新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把出国(境)作为职工个人待遇轮流安排,离退休省级人员和局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

    据介绍,今年我区大幅压缩出国(境)培训规模,明确规定党政人才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比去年压缩幅度不低于30%,凡国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不到境外培训,禁止申报因人找事、安排照顾、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等一般性培训项目。

    全区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境)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境)经费,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境)费用。

    按照规定,我区所有出国(境)团组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改变出访日程,不得擅自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派人为出访团组提供前站服务。同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出国(境)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目前,全区审批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实行“五挂钩”,即:根据各盟市各单位近两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执行率、重点项目培训总结报送、培训成果收集与推广、培训经费核销和培训工作管理情况,择优批准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李云平)

[责任编辑:闵玥]
相关报道

·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试用F50无人飞行器
·内蒙古兴安盟检察分院原检察长王秀春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案开审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秀春提起公诉
·内蒙古乌审旗研发境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内蒙古:双语“套餐”滋养民族团结
·内蒙古抓获潜逃六年的嫌疑人

·内蒙古抓获潜逃六年的嫌疑人
·内蒙古准格尔旗“流动调解”化解矛盾五起
·内蒙古科右中旗: “双语卡片”促检务公开
·内蒙古举办首届民行检察业务竞赛
·内蒙古:建好“家”管好“家”用好“家”
·“猎狐2014”行动 内蒙古抓获首名出逃境外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