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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工作的根在基层源在百姓

2014-09-23 14:58: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

  公安工作的根在基层源在百姓

  浙江社会治安步入平稳期,年刑事发案从最高峰的51.2万起降至去年的43.8万起,命案从最高峰的1400余起降至去年的606起,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认可度居全国前列。近日,本报记者专访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感知浙江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探寻警务工作转型升级背后的理念革新。

  应治水大局需要创新警务工作机制

  记者:今年以来,您多了一个职务——“河道警长”,也多次赴基层调研指导侦破环境污染案件,还亲自撰写了调研报告。您是基于怎样的考量?

  刘力伟: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倒逼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公安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责和使命决定的。因此,我们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把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服务保障民生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主动治水、依法治水、和谐治水,务求实效。

  去年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建立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每段河道都配置了“河长”。为此,我们公安机关对应这一体系配置“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将河道河段全覆盖。其中,由省领导担任“河长”的钱塘江、瓯江、曹娥江、君溪、飞云江、运河等6条跨地区水系,省公安厅明确6名厅领导担任“河道警长”。各市、县公安机关也指定局领导担任跨区域河道的“河道警长”,并且建立健全河段警务协作机制,防止各管一段出现盲区。

  “河道警长”是应治水大局而新生的警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职能,保持对涉水违法犯罪“零容忍、零懈怠”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破获污染环境案件5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3名,破案打处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我始终认为,服务发展是最大的维护稳定。今年,浙江省公安厅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全面部署,推进全省1350个重点项目和983个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来认识和谋划,切实做到重点项目推进到哪里,公安机关保障服务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群众看公安,主要看平安,没有安全感,哪有满意度

  记者:去年,浙江省刑事发案总数是43.8万,如果光从发案的数量看,浙江是“发案大户”,但是从老百姓的安全感、满意度来看,无论是生活、工作在浙江的人们还是来浙江旅游的游客,对浙江的治安总体上是认可的。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刘力伟:发案数量的统计是我们判断警情、调整警力部署和治安决策的基本依据,因此,我们一直追求如实立案。事实上,群众对社会安全感的感知并不在警方公布的数字,而是“切身”感受。

  我们以前常说,“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这并不全面。破案是保平安和创满意的手段之一。群众看公安,主要看平安,没有安全感,哪有满意度?这些年,我们一直强调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通过艰苦的努力,全省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都在90%以上,这不容易。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只要有1%的群众感到不安全和不满意,就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差距。因此,我们要按照“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强烈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击固然重要,但防范更是根本。我们强调要“防范于未患”,坚持打早、打小,不使任何一种犯罪形成气候。

  要使社会平安,群众满意,我们的民警还必须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回应群众的新期待。你不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老百姓怎么支持你?而失去老百姓的支持,公安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保一片平安、促一方发展、创一方和谐,更是无从谈起。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天然参与者。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将民意引入决策、监督、执行、评价、用人、问责等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人民治安道路。

  厅领导到基层当民警催生一号文件

  记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厅领导到基层当一周民警活动,可以说,由此也催生了“解放派出所战斗力”的一号文件,请您介绍一下全省贯彻一号文件的情况。

  刘力伟:去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公安厅每一位厅党委成员都“换下白衬衣”,到联系点当一周民警,和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出警。“三同”让厅领导对一线民警的工作状态有了更为真切的感受。我从长兴县公安局洪桥派出所体验结束后,就有一种“坐不住”的紧迫感,专门召集党委一班人专题研究基层工作,提出解放派出所战斗力的口号,并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措施,作为今年厅党委一号文件下发。

  公安工作根在基层。之所以要“解放”派出所,就是因为“捆在”派出所身上的“绑绑”太多。从省公安厅层面来说,就是如何科学考核、减少专项行动,赋予基层更多的自主权。要让基层“有所不为”,又要使基础工作“有所作为”。唯此,才能真正地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一号文件”得到基层普遍欢迎,特别是明确各市公安局不再直接对派出所考核,一律不搞战果排名,充分赋予基层公安机关自主权。从目前情况看,效果还是明显的,全省各项公安业务不仅没有下滑,反而有所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破获侵财案件同比上升4.16%,“两抢”案件、入室盗窃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3.39%和3.51%。

  全面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记者:浙江比较早提出经济转型升级,请问作为“护航机关”的公安机关又该如何“同频共振”?

  刘力伟:作为公安机关,无论是理念还是工作举措、工作模式也同样需要“转型升级”,这样才能服务中心。比如,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创新驱动战略部署发展,我们注重向外借力的同时,强化自身的科教研能力。去年,我们办了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浙江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前者提供人才支撑,后者提供技术保障,两者并驾齐驱推动浙江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当然,在推动创新发展的同时,我们依然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观念和理念上还有不适应。毋庸置疑,去年纠错的杭州“两起错案”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在对杭州“两起错案”进行反思时表示,浙江省今后将取消全省打防控考核和综合考评,不再搞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等排名通报,要把更多精力放到优化执法质量考核和强化民警能力素质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因此,我们今年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公安部党委部署开展的“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每位民警恪守执法为民这一职业良知,把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使人民群众由衷感受到权益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同时,我们结合实际,以建设“又多又好”执法办案工作体系为载体,围绕激励民警“想办案”、引导民警“多办案”、促使民警“办好案”、保证民警“能办案”四方面开展建设,全面打造浙江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记者 詹肖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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