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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动态化信息化下公安工作的转型升级

2014-09-22 11:25: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把改革精神融进每一项警务工作

  浙江推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工作的转型升级

  浙江年刑事发案从最高峰的51.2万起降至去年的43.8万起,命案从最高峰的1400余起降至去年的606起,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认可度居全国前列;浙江的警力占全国的2.7%,侦破了全国10%左右的刑事案件,逮捕了全国8.3%的犯罪嫌疑人。这两组数据多维“描述”了浙江公安的“治警之道”和“治安之策”。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认为,这是浙江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党委政府的信任度、认可度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机统一的结果,也是坚持改革精神,推进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工作转型发展,走出的一条民意引领的内涵式警务发展道路。

  大数据背景下如何提升“核心战斗力”

  9月17日下午,驻村民警童安在台州市路桥区丁岙村走访出租房。当他用“手机”核查租住在商海南街415号的位云华的身份时,“手机”显示其临时居住证已经过期且地址不对。于是,他马上通过“手机”将位云华的身份信息关联到新的暂住地,临走时还告诉位云华改天他会把新的临时居住证送上门。

  这个“手机”叫警务通,像童安这样的社区民警人手一个,“过手即采集、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非常方便”。

  目前,浙江的一线民警都配备了警务通。通过这个移动终端,民警随时可以查询全省数据库。据介绍,全省数据库这个“公安大数据中心”已拥有信息500亿条,全面整合了铁路、旅店、教育、物流等社会信息资源,并实现跨部门信息资源常态化交流共享。

  浙江警务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早在2003年,浙江就部署信息主导警务战略。走过“黄金十年”之后,顺应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背景,浙江启动了警务云建设,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步伐,实现了公安战斗力生成方式的转变。同时,温州市公安机关还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促进基础管控手段的转型升级和信息化的深度应用。

  信息必须用以指导实战,否则就产生不了价值。为此,浙江一方面建立社会治安预警评估机制,定期为基层单位开具治安状况评估“体检表”,指导基层有针对性调整勤务安排;另一方面,他们从功能合成和警种合成两个维度入手,大力加强合成作战体系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

  信息与实战融合生成战斗力,还需要改革勤务模式,建设快速反应机制。目前,浙江省推行110接处警勤务机制改革,在主城区和主要城镇以每日20起需处警警情、10分钟到达现场为标准合理划分巡区,实行屯警街面、巡处合一。在杭州,全市两级治安防控机动队(PTU)24小时屯警街面,打造“主城区重点区域第一梯队5分钟、其他区域8分钟抵达处置”的“作战圈”。

  “三座大山”之下如何“解放”派出所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单位。过多的考核、繁重的任务一度让派出所不堪重负。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开展了到基层当“一周民警”活动,由此也催生了旨在为派出所松绑减负的今年省厅“一号文件”。

  据了解,浙江省厅“一号文件”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实施10年之久的全省打防控考核,明确各市公安局不再直接考核派出所,取消各类战果排名通报,赋予派出所充分的自主权。

  海宁市公安局海州派出所是省厅确定的取消考核试点派出所。所长叶球飞告诉记者:“以往要比较‘死板’地完成上级布置的指标任务,现在没有了指挥棒,更需要我们实时关注辖区治安动态来安排警务,实效性更强了,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4.29%。”

  据介绍,“一号文件”实施以来,浙江省各项公安业务不仅没有下滑,反而有所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破获侵财案件同比上升4.16%,“两抢”案件、入室盗窃案件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3.39%和3.51%。

  “接处警任务重、非警务活动多、纠纷调解压力大”,被基层民警喻为“三座大山”。为此,浙江在为派出所松绑赋权的同时,还着力为基层减负降压。

  近年来,浙江全面推行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并将其纳入“平安浙江”考核,逐步推进应急联动向常态联动发展。去年全省依托这一平台分流非警务警情135.1万起,占有效警情的十分之一。此外,全面推行“警调衔接”机制建设,目前全省1109个派出所已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室731个,占派出所总数的67%,其余派出所则分别与所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纠纷移送或协助调解机制。去年9月推行“警调衔接”机制建设,一年来通过该机制调处各类纠纷14.5万余起,调处成功率95%以上。

  “领头”之后如何执法办案“又好又多”

  作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省份,浙江以执法功能区改造为突破口,通过硬件改造倒逼软件升级,在确保全省公安执法工作强制入轨后,从2012年开始创新“又好又多”执法办案工作体系,全面打造“升级版”。

  倪灵勇是三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2013年他是全局办案第一名,全年个人总积分512分。他说,以往同事们都认为多办案多出错,办案积极性不高,现在是抢着办案,想方设法挖线索、拓案源,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好氛围。

  三门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建勇认为,浙江省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将民警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与其政治经济待遇挂钩,真正起到了激励民警“想办案”、引导民警“多办案”。

  浙江是案件“大户”,警力又缺,民警“多办案”既是无奈之举,也是积极之策。刘力伟坦言:“如果我们不多破案,浙江的治安就稳定不了;如果不多办案,案件就会积压。所以,‘多办案’是我们第一目标,但是,‘办好案’、‘办精品案’才是关键。”为此,浙江省公安厅注重顶层设计,针对可能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进行标准化设计、流程化改造,制定600多项执法细则、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2013年7月,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17项防范冤假错案制度,从现场勘查、命案侦办、案件审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建立了符合基层实战需求的预防体系。如今,浙江省已全面推行现场统勘工作,配齐补足刑事技术人员,促进刑事技术与110接处警有机对接,并在十类案件实现统勘的基础上,细化分类刑事案件,促进案件勘查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同时,建立了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劣质案件责任倒查。去年,浙江省公安厅追责144人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动追责3199人次。(记者 詹肖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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