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了《浙江法制报》关于老年人的报道,很有感触,我觉得应该让企业站出来为老年人做点事情,反哺社会。”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新昌县知名女企业家、万丰奥特控股集团的董事局主席陈爱莲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专门谈了她对“法护夕阳红”系列报道的读后感。她表示,作为一家国际化大型民营企业的创始人,她觉得自己有责任为老年人的法律服务事业出一份力。
“我和我的企业愿意尽一份责任”
“我看到9月4日的《浙江法制报》登了一篇赡养纠纷的报道,讲到一位母亲曾经乞讨养活4个子女,结果老了病了没有一个子女愿意管,这种不孝行为真是让人气愤。”
陈爱莲感慨,虽然法治在进步,但这样令人无奈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很多老年人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针对本报日前推出“法护夕阳红”专栏,报道老年人的维权故事,呼吁社会各界助推老年人法律服务,她从心底感到认同。
“我一直在想,我的企业能不能用某种方式去帮助这些老人。”陈爱莲说,她在创办企业之初,就遵循着“永恒提升价值,不断奉献社会”的价值观,现在企业做强了,她更期待为社会做点事情。
陈爱莲说:“希望借助你们专业媒体的力量,让全省的老年群体在接受曾法教育和法律服务等方向都能受益,我和我的企业愿意为此出钱出力,尽一份责任。”
“爱莲美丽乡村基金”送幸福
记者了解到,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是民营股份制的大型国际化企业,在大交通领域多个产业领跑全球。事实上,这家企业多年来也一直致力于老年人的慈善事业。
再过半个月就是重阳节,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将要走进新昌县的各个美丽乡村,为260名老年人发放38万元的“长寿金”。这些钱来自于陈爱莲发起的“新昌爱莲美丽乡村基金”。
“‘长寿金’已经发放了3年,相比往年,今年‘长寿金’的发放范围更广了,新增了100多位老人。”陈爱莲告诉记者,作为新昌的企业家,为家乡的美丽乡村建设,为家乡的老人略尽绵薄之力是应该的,她还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家能参与其中。
“希望通过‘法护夕阳红’这个栏目,将我们的老年人慈善事业项目辐射到整个浙江省,让更多老人受益。”陈爱莲表示。
陈爱莲的幸福观: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2011年的元旦,陈爱莲响应省政府提出的“四美三宜”美丽乡村建设的号召,个人出资500万元设立了“爱莲美丽乡村基金”,用她的话说就是“抛砖引玉,带动更多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参与到乡村慈善事业中来”。
3年来,“爱莲美丽乡村基金”本着“老有所养、学优有奖、新婚有贺”的宗旨,不仅关爱老年人,还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传递着正能量。
“什么是幸福?小孩有书读、青年有事做、老人有所依,就是幸福。”这是陈爱莲对幸福的简单定义。而她更享受的幸福感,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