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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检察院推行办案全程电子化

2014-09-19 08:45: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山西长治检察院推行办案全程电子化

阳光晒出“看得见的公正”

  在山西长治市郊区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大厅,墙上的一块电子显示屏格外显眼,上面滚动显示着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包括受案时间、是否逮捕、移送案由,审结时间、承办人等相关信息一览无余。

  “案子谁办的、办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办结,大屏幕上一目了然,这无形中给办案人员加压,按时、保质办结案件。”长治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说,“这个大屏幕既是服务老百姓的窗口,更是群众监督直接、有效的渠道”。

  为了实现“阳光办案”,长治市检察院日前明确: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和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等,做到办案程序公开、办案依据公开、办案结果公开。为此,该院整合直接面向公众的窗口部门,设立“检务大厅”等直接服务公众的场所,在案件受理、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设置电子显示屏、自动触摸屏等设备,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信息,解决诉求。

  在长治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中心,所有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提请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全案卷电子扫描,通过设置律师阅卷室、配备电脑,专人专机方便辩护人、代理人查阅电子卷宗,使案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减少和避免了人为干扰。同时,把扫描的电子卷宗录入预警平台、资源共享平台、检委会管理平台,实现案件的全程监控。

  预警平台主要是对案件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期限等进行监控,避免超期羁押情况。资源共享平台是通过电子案卷资源共享,实现检察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根据不同授权对案件运行情况全程监控。据介绍,共享平台实现上下级联动,有效解决了信息不畅的弊端;有利于科室之间相互监督制约,保障案件质量的提高。

  来自北京的孙律师仅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就拿到了单独的用户名、密码,然后在律师阅卷室调阅案件相关的所有电子卷宗。“以前到检察机关看卷宗很麻烦,现在需要的话还可以拷贝走,方便多了。”他高兴地说。(记者 刘鑫焱)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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