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平安建设,做好做细基层社会稳定工作。
(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各司法所落实1名以上行政在编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2名,其中协理员33名。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志愿者和社区矫正乡音志愿者队伍,全市共有志愿者1315人。举办全市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宁波市局工作部署,开展全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全市248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开展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站创建评选活动。以规范制度为关键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审前调查一案一卷评查奖励办法》和考核细则,市局每月对社区矫正审前调查案卷质量进行评查,提高审前调查质量。截止到今年8月份,我市共办理审前调查389件,优秀率达90%以上。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的规定》,明确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区域、请销假、意外状况处置及处罚等内容。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按时电话报到、当面报到和定期报告情况等报到报告制度,认真办理外出请销假、迁居和会客等审批手续,做好保外就医和禁止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考察,做到不失管、不失控,努力减少脱漏管。加强信息管理平台监管,今年以来共对131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警告。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实施和完善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调整管理等级变更、月度考核奖惩等新的监管方式。以平台化建设为支撑点,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按照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要求,着力构建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和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三级信息监管体系,加强全国矫正基本信息、省社会管理矫正基本信息和宁波矫正管理三大平台建设,开展每季度一次的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评查活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管教育机制。同时,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GPS定位监控功能,通过在线监控、定位和轨迹查控,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目前除病残和年老人员外,对在册的844名社区矫正人员实施GPS定位监控。安装和运用执法仪、指纹(脸部)识别仪,不断提高科技监管水平。以部门协作为合力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战化水平。不断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审前调查及法律文书对接、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等依法执行收监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抓捕工作等方面加强合作,于今年4月底与市检察院相关职能科室开展了全市矫正工作联合执法大检查。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表彰了自2008年来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编印《前进中的人民调解》一书,并由市委办、市府办转发了宁波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排摸调处工作,针对特殊时期做好重点排摸调处,特别在春节、清明、五一等假日期间,组织各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及时下发指导性文件,早摸底、早防控,有效保障无重大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每季通报制度,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对各基层司法所季度工作进行评比。在各镇(街道)成立“民情气象站”,及时传递一线民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7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892起,调处成功10704起,调解成功率达98.3%。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出台《慈溪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奖惩等。建立调解员花名册,对全市683名专职调解员进行登记备案。根据分级培训要求,提供师资指导各司法所对村(社区)等辖区内调解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并下发《人民调解员证》。组织全市镇(街道)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进行为期二天的年度业务培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市医调会建立完善与理赔等的沟通协作机制,通过阳光政务热线对市医调委工作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市医调委共调解纠纷139件,成功132件。深入推进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交调委调处矛盾纠纷2085件,成功2081件。对各镇(街道)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互动。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警调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我市警调衔接工作从范围、流程、人员等方面进行规范。规范诉调对接,通过对联调委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今年以来,联调委共调处矛盾纠纷938件,成功805件。
二、服务平安建设,做优做强法律服务工作。
(一)大力加强律师工作。推进和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律师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新增律师14人,其中引进律师5人,新增实习律师10人;积极试办司法行政系统公职律师;拥有律师15人以上的律师所增至4家,金穗律师所建成我市首家20人以上规模所,提前完成“拥有20人以上”规模所年度目标;新设余慈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增至21家。做好外地知名律师所(海泰所)和本土律师所(金穗所)在杭州湾新区设立分所工作。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召开青年律师代表座谈会、开设第三期青年律师成长课堂、组织新律师参加入职宣誓仪式。出台《关于加快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律师职称初评占可评人数的85.33%。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围绕党委政府“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等决策部署,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共提供法律咨询515人次,出具法律意见、建议35条,化解矛盾22件,代理相关案件8件,证据保全公证2件。大力推动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与市中小企业投资发展促进会签署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深入我市6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覆盖,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季度检查机制。继续选派律师做好市党政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工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组织律师“零距离”走进市看守所,与公安监管部门座谈交流,推荐4名律师担任法院舆情观察员。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提高办证效率和质量。基本完成中和法律服务所改为合伙制工作。注重强化执业监管。召开法律服务业工作会议,部署法律服务业诚信规范执业“双推进”活动,出台《慈溪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做好涉及法律服务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创新考核模式,会同宁波市局联合开展律师事务所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完成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注册)工作,全面落实执业人员社会保险。对10起上报的重大敏感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有效处理相关投诉2件。截至8月份,共办理各类案件4239件、非诉讼事务105件、担任法律顾问613家、仲裁案件88件、解答咨询7806次、办理各类公证5011件。
(二)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加强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转交申请,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合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4件,其中民事案件435件,刑事案件449件。深化便民惠民举措。提速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申请人提供预约上门办理,规范执业律师接访值班,努力将中心打造成提供咨询、代书、调查取证、代理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共接待农民工讨薪来访来电350余人/批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86件,涉及金额110余万元,妥善解决一起涉及20余人20余万元的农民工讨薪群体性纠纷。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团、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聘请11名资深律师、招募6名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进“12348热线”电话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对“12348专线”进行升级提效,规范服务用语,统一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试行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制度。法律援助志愿者任第三方评估主体,着重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卷宗质量、当事人回访三项内容进行评判。共组织3次同行评估,对5件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进行旁听,对18件卷宗进行评判回访。落实援助案件质量与补贴奖惩挂钩。严格对照《考评办法》实行案件质量考评,分值量化对案件整体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三个档次。今年以来,共评查法律援助案件475件,合格率100%,优秀案件3件,奖励2件1500元,补贴扣减案件44件扣减13310元。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每月组织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对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每季度进行实名通报。健全舆情信息收集机制。每月对接待受理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涉法信访、人民调解、群众投诉等工作的数量、涉及事项及人员类别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形成社会矛盾纠纷舆情分析工作报告。
三、融入平安建设,做精做深法治文化建设。
(一)强化法治文化专项活动。以强化法治文化专项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五水共治”法律知识竞赛、新市民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要求各市级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项法治文化专项活动,梳理确定39项为年度法治文化重点活动项目。分类管理、深化推进,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平台建设质量。对全市42个镇、村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进行实地调研,建立影像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同时积极培育一批诸如横河法治文化长廊、白沙路轻纺城法治文化街区等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峙山法治文化广场市级主阵地作用,共依托法制宣传窗开展了“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等6个专题的法制宣传。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课程落实、软硬件资源建设、法制实践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全市村(社区)普法宣传资料的赠送力度,至目前已向全市各村(社区)赠送《浙江法制报》、《法制宣传挂图》、《普法宣传教育(月刊)》各一份。同时要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赠送资料的学习利用。加强“法律进企业”工作。在横河镇开展“企业法制学校”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成立组织、健全制度、加强师资、落实场地、保障经费,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治企工作,增强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与市流口局联合开设“雏鹰法制课堂”,邀请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黄瑞军等律师为外来民工子弟上法制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浙江相联律师事务所张红霞等律师多次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注重普法对象的平民化、普及化,依托市党群服务中心“红色讲坛”,组织律师每月定期为老百姓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继续做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按照上级“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分类指导,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村(居)民民主自治水平。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和层次。
(四)加强和改进普法宣传及自身工作宣传。继续巩固电视法制栏目《法治时空》、《慈溪日报·法治经纬》专版、《慈溪普法》报等传统普法媒体,争创地区普法特色品牌。积极拓展新型普法阵地,今年以来,《法治在线》网站发帖418条、普法微博发帖405条,网络关注度不断提高。在发布大型LDE屏法制公益广告基础上,于今年4月起引入楼宇普法广告,普法工作更具社会影响力。加强普法工作宣传,今年以来我市法制宣传工作相关做法被省司法厅报道4次,浙江法治在线7条,浙江省人民政府网1条,浙江法制报1次,东方法苑1次,东南商报2次,有效提升我市普法工作在系统内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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