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隐蔽化、复杂化。面对挑战,厦门市检察院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侦查办案上,把侦查重心放在全面收集信息、深入调查取证和科学分析研判上,有效提升反贪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借助科技手段破获大案要案。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81件93人,其中大案80件91人,占97.8%。
厦门市检察院反贪部门积极转变侦查理念,努力探索各项侦查设备和信息化手段的实践运用,注重全面收集、分析研判和运用各种涉案信息,通过信息引导侦查,准确研判侦查方向、侦查重点,有效提高破案能力和水平。
去年初,厦门市检察院在查办黄某受贿案中,一关键行贿人徐某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供出他向黄某送钱的经过。但由于徐某曾多次送钱,供述时对一些工程项目和行贿时间记忆不清。为了核查徐某行贿事实,办案人借助手机上网搜索,及时查找到相关工程项目信息,收集到有力证据,黄某受贿的事实得以确认。在查办陈某受贿案中,则通过科技手段还原证据,以此为突破口,深挖细查,扩大战果,掌握了陈某受贿200多万元的事实。该院还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利用各种查询平台,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等,为侦破案件做好基础性工作。
据介绍,通过对信息的科学分析,办案人员从中查到犯罪嫌疑人的有用的信息,为审讯突破和追赃工作奠定重要基础。在查办李某受贿案中,为了查明账款去向,办案人员通过对所掌握信息的全面分析,发现行贿人与李某联系极为密切,于是及时调整了侦查方向,很快查到了赃款的去向。在铁证面前,李某只好交代了犯罪事实。
为了更好有效地用信息为办案服务,厦门市检察院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备的管理规范,严把“规范关”、“使用关”、“文书关”、“证据关”、“责任关”等“五道关”,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使用,确保信息安全。如,制定并落实责任制度,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和办案人员对于获取的报告负保管责任,严禁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办案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随意散播与案件无关的个人隐私,坚决杜绝泄密。
有关人士表示,在借力科技查办贪腐方面,厦门市检察院勇于探索,初见成效。今后该院还将立足发展,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的趋势演变和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实现网络舆情情报搜集和落地查证、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职务犯罪侦查情报信息系统等功能,助推反贪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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