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河南省委政法委下发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向闫胜义同志学习活动。
闫胜义1987年8月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先后20多次受到市、县表彰,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省委评定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授予“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荣誉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优秀人民法庭法官、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一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
决定指出,闫胜义同志27年如一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弘扬和践行焦裕禄精神,恪守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扎根基层、艰苦奋斗,是焦裕禄精神的忠实践行者。全省政法干警要学习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奋斗精神,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要在全省政法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全省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