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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开展向法官邱波学习活动

2014-09-15 09:35: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坚守大要案刑事审判第一线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北京法院开展向法官邱波学习活动

9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开展向邱波学习的活动。

邱波于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代理审判长。因过硬的庭审能力和突出的审判业绩,邱波先后获得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首都政法先锋”、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北京法院“模范法官”和“双优法官”等荣誉,当选2014北京榜样月榜人物,并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官”候选人。

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邱波始终坚守在刑事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审理的第一线。在担任书记员的七年间,他参与审理了“中科创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案、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等大要案300多件。担任法官和代理审判长八年来,他承办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系列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挪用资金案、房山“王氏兄弟”等23人敲诈勒索案等大要案以及涉众型犯罪案件近400件。面对大要案案情复杂、案卷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他探索出“一线三极致”工作法,以证据为本,以事实为据。在被告人陈述或辩护人发表意见时,他始终坚持“三不”原则,即语言不打断、目光不漂移、笔下不停记。多年来,邱波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真正做到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邱波的事迹充分体现了首都法官忠诚尽责的职业信念、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司法为民的职业情怀和无私奉献的职业品格。北京高院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以邱波为榜样,学习他坚守信仰、尊崇法律的司法理念,学习他尊重事实、公心判决的司法良知,学习他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司法品格,学习他心怀良善、奉献为民的司法情怀。北京高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把向邱波学习的活动,作为当前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首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激励和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尊崇法律、坚守信仰、敢于担当、尽职履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北京、平安北京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郭京霞 赵 岩 通讯员 宋渊智 郝 韬)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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