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出台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规定》,旨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工作。
据了解,静安区检察院将执法办案风险细化为6个风险类别和52个风险选项,并划分3类风险等级,实行分级风险评估制度,方便办案检察官操作评估。其中被评估为二级以上风险等级的案件,将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并由检察长指导承办案件的主任检察官组会同控告申诉检察组制定详细应对预案。
《规定》中还要求,办案检察官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释法说理等形式开展风险化解工作。对风险已消除的案件,在办结后3日内要及时填写《执法办案风险处置表》,随案报批。
这一系列新的规定,使静安区院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案件做到及时把握、妥善处置,以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制度确保做好风险化解,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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