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杨万明、张勇健、周峰、杨临萍、宋晓明5人的职务任免案。5人中,有的职务互换,有的被任命到新岗位。此外,最高法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张一丽被交流到机关党委任职。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专门与6名交流轮岗干部集体谈话,要求他们增强政治敏锐性,肩负起推进公正司法和司法改革的重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勇于担当。
“此次轮岗交流,均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涉及部门既有审判也有综合行政,既有民事审判庭也有刑事审判庭,是最高法近年来规模、力度最大的一次干部轮岗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9月11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年龄层次经历确定
“我先后任职的最高法刑四庭及刑一庭主要业务相近,但此次轮岗交流仍然具有一定挑战性。”刚刚从刑四庭庭长变为刑一庭庭长的杨万明说,刑四庭及刑一庭分区负责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死刑复核案件审理工作,先后审理了一批处理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复杂案件,同时还各自承担不同的重大调研任务和专项审判指导工作。
新任民二庭庭长张勇健在最高法民事审判庭工作时间较长。原来供职的民一庭主要负责指导、审理传统民事案件,涉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以及部分商事纠纷。此外,还包括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进行指导。案件主体为自然人之间。民二庭主要负责商事审判,多为经济交往活动中的纠纷。商事纠纷主体大部分为公司、企业等有关组织,涉及金融借款、商事、商业买卖、证券交易、商业保险等纠纷。
“岗位交流对我的成长、素质提升、视野开阔、经历锤炼都有好处,对法院系统来讲,有利于不同业务庭之间正能量的传递。一名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呆得时间太长,容易产生惰性,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方面都容易放松警惕。”张勇健说。
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轮岗交流,是培养领导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升队伍活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需要。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干部只有经过多种环境、多个岗位的磨练,才能适应时代需要,才能担当起更大责任。
“中层正职是单位的中坚力量,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贯彻执行最高法党组决策部署的重要保证。”该负责人透露,此次确定交流的干部,是最高法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充分考虑该群体年龄层次、经历特征作出的决定,目的就是要使这部分领导干部在更广阔的范围内经受锻炼、开阔眼界,进一步丰富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对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将定期跨部门轮岗交流
“新岗位意味着新责任。民二庭审理的案件往往涉及经济摩擦,纠纷,个案审理可能会形成一些经济活动规则,引导商业主体如何作为,有时还涉及到某一经济领域、某一行业,会对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张勇健说,当前经济活动活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学习。
据了解,根据工作分工,最高法刑一庭还承担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涉家庭暴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等方面的调研和审判指导。
“这些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权益和国家的和谐稳定,责任重大,马虎不得。近年来,刑一庭审判工作出色,调研成果显著,我将积极迎接挑战,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杨万明说。
最高法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最高法按照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定期对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进行跨部门轮岗交流,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最高法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挂职锻炼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实行横向交流,不断丰富他们的工作经历。本报记者袁定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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