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年”活动。天水市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于日前制定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九项工作制度。
一是评估报告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项目(事项),在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是分级备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分类报备。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由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评估工作情况,研判稳定风险形势,会商防范化解对策。
四是目标管理制度。把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纳入维稳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是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组织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六是听证会制度。凡涉及面广、触及群众利益大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必须召开听证会。
七是论证会制度。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项目(事项)、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计划、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以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其它重大事项都要召开论证会。
八是培训交流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要求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的稳定风险评估集中培训。
九是人才专家库工作制度。组建由不同部门、行业的专家、社会贤达、民间组织、中介机构中专业性、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人才专家库,参与相关领域的重点项目、重大政策、重点决策、重大改革、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讯员曹子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