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旗县检察院反贪局强化“庭审中心主义”的理念,完善旁听庭审工作的配套措施,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的重要举措,提高司法能力和效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信息保障措施。反贪部门与公诉部门签订工作协议,规定公诉部门在收到出庭通知书后,由公诉内勤通知反贪部门内勤,由反贪内勤负责提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逐一通知到各侦查人员,并通过内网将案件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等材料汇编发至各侦查人员。二是时间保证措施。原则上全员听庭、每案必听,听庭时间与办案任务发生冲突的情况除外,但必须确保缺席听庭的反贪侦查人员,事后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学习关于旁听庭审心得体会的汇总、听庭报告等。三是案件保障措施。在确定开审时间之后,反贪部门召开旁听庭审预备会,由承办人简要介绍案情,明确案件的核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四是效果保障措施。除了前述每次听庭结束后的交流讨论,形成反贪部门层面的听庭报告之外,承办人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听庭人员的心得体会,之后通过内网邮箱发至各侦查人员,对于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还应撰写指导案例。五是考核保障措施。每季度统计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次数,将听庭体会提交情况、指导案例撰写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刘园园王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