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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检察院多项措施治理庸懒散软

2014-09-11 09:31: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分别从10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检民关系作出细化规定,从27个方面提出治理庸懒散软、推动作风转变的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把“为官不为”转变到“为官有为”,把“懒官懒政”转变到“能臣勤政”。

  该院通过建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机制,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出现为官不为、懒官懒政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同志宗旨意识淡化、大局意识弱化。院党组注重把服务大局作为引导干警干事创业的实践平台,作为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相继制定了服务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15条意见,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的12条意见,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公开作出了2014年爱民实践服务八项承诺,并对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分解,确保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该院通过建立综合素能全员年度考核机制,解决学习风气不端的问题。学风不正、不浓,是产生为官不为、懒官懒政问题的重要思想根源。端正学风,仅靠教育引导还不够,必须以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制度做保障。为此,院党组决定,每年8月份对所有在编干警进行一次闭卷、书面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去年8月、今年8月,我们举行了两次考试,委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命题,借用学校教室作为考场,邀请武警战士和学校老师监考,考试成绩面向全院张榜公布,使那些平时厌学、假学、不学的同志受到了极大震动,注重学习、真学真用的氛围日益浓厚。

  该院通过建立干警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机制,解决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长期以来,一些干警在某个岗位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职业厌倦感,一定程度上,也是滋生为官不为、懒官懒政的重要诱因。为此,院党组建立了干警“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机制。普通干警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工作岗位,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干警,院党组适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轮岗,既实现了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的统一,也有效解决了部分干警思想懈怠、工作消极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这项机制施行以来,已有82名干警的工作岗位得到调整,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3%。

  该院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解决业绩评价不准的问题。缺乏科学、全面、准确的业绩评价体系,就会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客观上为为官不为、懒官懒政提供了生存环境。针对这一问题,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各部门职能、干警岗位职责和基层院建设标准,设计一整套反映部门工作、干警实绩和基层院建设成效的评价指标,对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并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到单位评先、个人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去。这一机制施行后,在干部队伍中逐步呈现“三多三少”的局面,即,干事创业的多了,守摊混日子的少了;拼搏进取的多了,安于现状的少了;力争一流的多了,小富即安的少了。

  该院通过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解决用人导向不明的问题。怎样选人,选怎样的人,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脱颖而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这种认识,院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完善。对科级干部,确定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对县级干部,完善了民主推荐制度;对基层院干部,建立了基层院之间和基层院与市院机关之间的交流任职制度,树立了以能力取人、以素质取人、以实绩取人、以民意取人的选人用人导向,使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与舞台,使那些庸官、懒官、散漫官再无法滥竽充数。(通讯员胡彬 苏艳丽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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