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新收商事一审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收案396件,同比增加212%;其中,涉银行商事一审案件112件,同比增加129%。
长沙中院2010年至2014年法院涉银行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显示,近5年,长沙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年均增加6800件。涉银行商事案件数量增速更快,年均增长率为13%。诉讼标的额亦逐年大幅增长,2014年截至8月20日,已经达到72亿元,8个月的受案标的额大大超过2013年全年受案标的额。
据长沙中院民二庭庭长胡冬华介绍,涉银行商事案件刑民交叉比重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上升幅度较大。
据介绍,长沙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最终形成诉讼的涉银行商事纠纷案件呈现涉众性增强,系列案件、关联案件增多,与银行金融业务创新关系紧密,新类型疑难案件增多,银行贷款维权需求迫切,财产保全增多,直接送达司法文书困难,依法缺席审理的案件增多,诉讼变现率低,涉银行执行难案增多等特点。
“金融借贷类案件数量剧增,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很大关系。”胡冬华指出,银行工作人员一般不是在执行新规章制度上出差错,而是在执行一些老制度上出问题,有的甚至接二连三重蹈覆辙。今年办理的几宗案件中,多家企业在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中设立一个互保圈,而这些子公司全部是无实质性资产的空壳公司。贷款银行在没有认真调查的情况下就轻率放款。
“除宏观经济形势和商事交易诚信缺失等因素外,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以及金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也是此类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长沙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铠表示。(记者阮占江通讯员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