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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江城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

2014-09-10 16:02: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推行“阳光公诉”,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云南江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评议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于8月27日邀请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评议该院提起公诉的白某某涉嫌贪污案的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贪污罪构成要件,向法庭逐一出示案件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进一步对案件焦点、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进行剖析,发表公诉意见,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恰当的量刑建议。公诉人还以案释法,深刻阐述了贪污行为对社会、集体和个人的严重危害,倡导国家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财富观,自觉维护良好社会风气和法治环境。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高度评价了出庭公诉人在气质形象、语言表达、答辩思维、案件定性等方面的表现,并肯定了观摩评议庭审的意义,认为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反映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强烈意识,而且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