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查对追清犯罪线索、查获犯罪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河南社旗县检察院反贪局从三个方面完善案件初查机制。
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登记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制作台账,对初查线索实行登记备案。办案人员对线索进行综合评估,按线索的内容进行区分:一些迅速采取初查成案低的线索就暂且搁置,待时机成熟后再组织初查;对一些可查性强、成案率高的线索应制定可行的初查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并制作提请初查报告。对于线索的初查逐级审批,经检察长同意后,方可展开初查,初查时至少组织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先行摸底,并在此过程中注意案件的保密性。
健全初查相关的法律制度。构建协助调查制度,明确相关执法机关、社会机构有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初查的义务。检察机关开展初查工作,需要举报人、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协助调查;健全咨询制度,有关执法部门、社会机构就检察机关初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应提供咨询、解答等。
加快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构建。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工商、审计、税务、金融等执法部门或诸如移动、电信等因行业特点而拥有特殊信息的单位、机构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以保证检察机关及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并在实施初查中能够顺利地收集涉案信息和相关证据。(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