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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平武法院“五项措施”保障案结事了

2014-09-10 09:39: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四川平武县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贯彻落实“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要求,在案件审查、受理、审理过程中,始终将“大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1月至7月,该院立案调解案件165件,诉前调解30件,确保了案结事了,维护了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在立案庭设置专门的立案调解中心,将熟悉审判业务、办案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调配到调解工作岗位;健全诉前调解制度和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多元调解效能。在各乡镇设置了“便民收案点”,主动加强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案件调解;利用当事人对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知识人员、德高望重人士的信任基础,邀请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及思想疏导。

  立足诉前调解坚持诉调对接。在立案前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先行调解;诉讼过程中根据案情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与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委会及所在单位、组织或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合力化解纠纷。

  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自愿申请由法院确认协议法律效力的,通过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加强判后答疑将调解工作向判后延伸。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和释明工作,将调解工作向判后延伸,对可能引发的涉诉信访提前排查,及时组织调解,对调解工作难度较大的案件,积极依靠县委县政府、行政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等力量,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唐占泓 赵银熙 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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