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9月4日电(记者毛海峰)陕西省从2008年初开始试点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有5万多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据陕西省纪委介绍,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内容包括“党纪主要条规、政纪主要条规和国家主要廉政法规”三大类,涵盖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
陕西省规定,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陕西全省已有55224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其中副厅级3人,处级44人,科级265人,科级以下33人。
陕西省纪委目前已把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作为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陕西省纪委表示,廉政教育是系统的、长期的,陕西会将廉政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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