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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县检察院创新五项措施提升检委会议事效率

2014-09-04 15:02: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政法网 

近年来,蓝田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取得显著效果,检察日报对该院检委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该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提升检委会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议事效率。该院对检委会议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智能会议系统,包含云终端、液晶升降系统、投影展示系统等高科技产品,实现了电子物证、电子笔录的无缝接入,确保与会人员能独立观看和操作汇报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证据,必要时可以将汇报材料投射到大屏幕进行现场展示。同时,该系统还可实现小型局域网络环境,可与检察专网对接,也可接入互联网实现独立上网查阅资料、研究讨论案件等功能。

二是探索检委会新模式,召开不捕案件听证会。今年以来,该院制定了《在执法办案中开展检委会听证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对相对不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审查、无逮捕必要等案件在召开检委会时开展公开听证。如邻里之间的轻伤害案件,对于民事部分已经赔偿结束,双方达成谅解协议,无逮捕必要的,该院在召开检委会前及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现场听取受害人对被告人谅解协议的阐述以及被告人家属的表态,然后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办案人、检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通过提问现场进行法制教育,听证会后由检委会一致决议以无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准逮捕。该模式有助于消除当事人的猜疑和抵触,有利于增进理解、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从制度上规范列席审委会和列席检委会工作。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会同蓝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法检两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强联系配合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检察院派员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工作。近两年来,蓝田县法院院长或副院长共参与检委会重大案件讨论13次,该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0次,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

四是创新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该院在召开检委会时,根据提案科室人员构成,在办案人上会汇报的同时,要求该科室青年干警同时列席会议并参与案件讨论,以拓宽干警办案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干警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

五是深化检委会学习制度。该院围绕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特别程序等专题,制定了检委会学习“两法”计划表和检委会委员系统应用培训安排表,组织检委会委员通过集中学习、网上自学、与青年干警结对调研等方式,准确掌握新法要求,熟悉掌握业务系统检委会上线步骤。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检委会委员开展专题学习5次。(蓝田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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