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兴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8月27日,大兴区召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中期推进会,区主管领导、北京市司法局基层处领导和区各单位主管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区司法局汇报一年以来大兴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瓶颈性问题,并逐一通报了各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推进情况。交流了好的经验做法。市司法局领导对大兴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结出了大兴区“硬件扎实、队伍强大、机制健全”三个特点,介绍了市司法局近期在基层建设方面的重点举措,同时对大兴区基层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积极争取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司法所“四室”建设;二是争取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支持,促进司法所人员编制、装备配备到位。三是利用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推进司法所更好履职,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后,区领导就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尽一切可能保障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三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年内要力争再创建
6-8家
3A级规范化司法所;四是着力打造
5家以上
200-300平米的示范性司法所,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