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三门峡渑池法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着力点,切实履行审判职责进一步强化群众工作。
深入群众帮扶,促作风转变。扎实开展巡回办案、当场调解、以案释法,把法理说到老百姓心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大力开展“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同是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序开展。
服务群众利益,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作用,认真受理群众诉求,审查纠纷来源,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热情向群众释法说理,开展诉前调解。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执行中全程掌握调解意向,实行全程调解。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全面推行判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在判后对当事人的疑惑逐一解答,促使当事人明法知理,服判息诉。同时注重延伸审判服务功能,对当事人积极开展回访,积极为当事人解决困难和问题。
维护群众权益,服务民生需求。对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三留守人员”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温暖,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切实保障有经济困难的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联系群众零距离,争取支持接受监督。对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社会知名人士共同参与处理,联动调解;同时通过强化公开审判,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庭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方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定期组织法官开展带案下访、主动走访活动,充分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加以改进,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渑池县法院 代文官 杨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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