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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玉门市“六大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14-09-02 14:5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长安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样化、关系复杂化等特点,使调处难度也随之加大,已经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某一种手段来解决,为此,玉门市建立起“六大机制”,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调解资源,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调处。

建立衔接配合机制 明确分工定位

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从互动和对接入手,积极与信访部门对接互通信息,进行登记和梳理,建立纠纷交办制度,对属于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和程序进行调解;属于行政纠纷,涉及行政职能部门的,交由对口单位办理,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助;对不够治安处罚的治安案件纠纷或治安纠纷中引起的民事赔偿和有可能调解解决的上访事件,由公安派出所移交人民调解组织协助公安干警进行调解,进入司法程序的简单民事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协助法官进行说服、疏导,通过人民调解的形式达成和解;对经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法院受理后,可以依据调解笔录等证据作出判决;对达成协议的,因当事人反悔而进入司法程序,在调解协议形式要件和内容上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加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工作互动和效力衔接,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建立联合培训机制 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

每年市司法局都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调解工作)的目标,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形式,分层次对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了1至2次培训,通过坚持 “五个一” (一次民调基础知识培训、一次法庭庭审旁听、一次人民调解观摩、一次规范调解文书制作、一次民调知识考试)等培训活动的开展,做到了“五个讲清、一个规范”,即讲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原则,讲清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防激化的方法步骤,讲清民间纠纷的调解程序和方法,讲清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讲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应该建立和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规范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化制作,2010年以来,年均举办市级民调业务培训班15场次,乡镇(街道)举办民调培训班35场次,年均培训人民调解员800人(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和完善排查预警机制 实现对矛盾纠纷的有效控制

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村每周、乡镇每月一次大排查制度,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会战,进行滚动式、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

建立并坚持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和月报表零报告制度

同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事件列为一级预警信息,由市调解领导小组协调组织进行调解;对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列为二级预警信息,由乡镇(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对一般性、常见性的邻里纠纷列为三级预警信息,由村(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2014年5月12日,小金湾东乡族乡1组马尔撒等40多名农民与花海镇南渠村8组梁秉祥等16户农民因地界发生纠纷,双方群众手握农具棍棒,怒目圆睁,眼看一场群体性械斗就要发生,花海镇调委会接到纠纷信息员预警信息后,一方面报告镇党委、政府,另一方面立即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干警赶赴现场,通过政策法规教育,并承诺由镇调委会牵头解决问题,及时说服群众散开,有效制止了一起械斗事件的发生。

强化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 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并落实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报告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级调委会在2小时以内填报《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重点问题报告表》上报纠纷情况,在纠纷信息反馈、登记报告、矛盾调处稳控三个环节,牢固树立“第一时间”、“第一道防线”的意识,做到纠纷调处迅速、及时,杜绝久拖不决、久调不决现象的发生,防止因调处不及时而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

坚持和完善联动联调机制 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建立了党政领导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联动调处制度,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特点,使一些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单个部门难以处理的重大矛盾纠纷,能得到快速有效调处,2014年8月,赤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 “两个排查”活动中,协调纪委、司法、综治、信访、公安、财税、土地、民政等单位组成7个工作组联合调处矛盾纠纷14件。

落实分级包干负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采取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细、做实,截止2014年8月底,玉门镇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组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落实“四定五包”责任制,即:“定包案领导、定负责单位责任人、定调处案件、定调处终结时间;包接待、包回访、包期限、包息诉、包稳定”,形成了“定期排查、及时研究、领导包挂、限时办理、办结销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92件,调解成功率100%。(通讯员邢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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